“各位同学大家好呀,今天呢,想跟大家聊一个社会性的话题,就是说呢,包养小三,或者说做别人的小三,是不是构成犯罪的问题。”
“如果有人想包养你,你会愿意吗?”
“五十万一年。”
“你同意还是不同意?”
“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了,说我是有尊严的人。”
“那....五百万一年呢?五千万一年呢?包养你的是一个18岁的富婆呢?”
“你的答案是什么?”
“不会是得加钱吧?”
“很多时候,你会发现我们所认为的底线呀,其实是可以一破再破的。”
“但我现在告诉你,做别人的小三,其实是有可能导致犯罪的。”
......
林宇首先测试了一小段,然后直接停下来看着回放。
他创业初期就和朋友一起录过视频,所以干起来也是轻车熟路,灯光什么的也早有准备。
除了手机画质可能差一些,准备可以说是相当充分了。
林宇给自己的IP定位就是一个求学好问的学霸,B站注册账号的ID设定成了“求学好问的林同学”,想要在互联网上被别人记下来,就必须给自己设立好一个人设和标签。
再次准备好,林宇继续开始了自己的录制,他本身就长得很帅,在镜头打光和书架背景设置后,真的会有一种学霸的感觉。
......
......
“在我询问了我在秦皇岛学法律的叔叔后,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有一个人啊,叫做张三,找了一个对象,娶了媳妇办了酒席,但是没有领证。”
“因为在当时乡下结婚,大家觉得只要办酒席就算是夫妻了,还生了个孩子。”
“但现在男的呢,要去打工,据说是来到了北京。”
“小伙子情商比较高,董事长就看上他了,就希望他能够做姑爷。”
“那这个小伙子一看,哎呀董事长家庭条件那么好,就做了董事长的姑爷,还跟董事长的女儿领了证。”
“那现在原配呢,发现了端倪,来到了北京,说你跟那个狐狸精领了证,你也得跟我领一个证。”
“所以张三没办法,又跟原配领了一个证。”
“此时,董事长出现了,说给你五十万,你跟原配离婚。”
“张三觉得钱不够,说得加钱,大家觉得这个时候,张三一共都犯了些什么罪呢?应该判多少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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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祭出了张三这面大棋,内容已经开始吸引了观众好奇心。
紧接着他开始进行法律的科普。
“《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叫重婚罪,它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要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重婚是一个典型的“对合犯”,重婚者和相婚者都构成犯罪。”
“而且婚姻也分为法律婚和事实婚...”
“1994年之前,事实婚姻也是具有法律效果的,但在1994年之后,事实婚姻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这是民法的规定,在刑法的司法解释中....”
.......
林宇的语速很快,和稿子也有较大的偏差。
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可以后期去剪辑。
他主要表现的是一个求学好问的学霸形象,去和大家谈一谈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在IP布局了,也算是一种特殊的发声渠道了。
对这个视频的录制林宇给自己打了70分。
勉勉强强算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