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小培养周期过长,李长青有些等不及,太大性格成熟,不好培养感情。
所以半大小子最好,有冲劲,又有血性,敢拼杀。
而且最好有基础,练过一些基本的功夫,这种人在现在这个时代并不缺。
那走街卖艺的,梨园唱戏的就是李长青选定的目标。
这个时代并没有人权,普通的半大小子不过几十两白银,遇到年景不好的时候,更是半卖半送,给口饭吃就行,反而姑娘要贵上一些。
李长青走走停停,在一处卖艺的摊子面前停住了。
摊主身材高大健壮,手臂肌肉遒劲,手中长枪舞得如同风火轮一般,众人叫好声不绝于耳,看得出身上有几分武艺。
除开他之外,还有两女四男六人,都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各有绝技,或是将鞭子舞得如同灵蛇一般,或是将木棍耍得风声鹤泣。
李长青背后的悟空敲了敲竹篓,示意他这里的人有几分气数。
待到他们表演完,人群稍稍散去,李长青趁着休息,让旁边的食铺给六个小孩送了五碗小面。
然后走上前去,拱手道,“这位师傅有礼了。”
摊主将刚刚收到的赏钱放好,搓着手,神态略微拘谨地看向眼前的道人。
这道人年纪不过双十,但面容英武,眉眼之间隐隐有出尘之意,他自然不敢怠慢。
“道长您好。”
李长青一边观察着周围几个小孩如何分这些面食,一边和摊主告明来意。
“在下刚刚见摊主几位小徒弟功夫扎实,想要收一两位作为护院,不知摊主可否割爱?我知摊主养这些孩子也不容易,不如这样吧,两百两一人。”
“这·······”
摊主有些迟疑,他没想到这道人一上来就要买孩子。
当然在这个时代,买卖孩子并没有任何道德层面的谴责,若是那些大院富户愿意买下穷人养不活的小孩,反而是一桩美事。
两百两,这已经是极高的价钱了,黄明即使对自己家的孩子高看几眼,也喊不出更高的价格。
况且他们这卖艺的有一个不成文的行规,那就是徒弟成年之后,基本上都会放任其自谋生路。
原因有几点,第一卖艺这行当,功夫其二,年龄第一,小孩子更能讨得赏钱。
第二成年了不好约束,而且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跟着师傅一辈子风餐露宿。
这个时代可没有工资一说,跟着师傅讨口饭吃就已经是极大的恩赐了,而一个武摊收入有限,还要养一群大肚汉,就算有几分余钱,也全都是师傅个人所有。
所以这些摊子上的徒弟,成年之后,要么进入各地帮派,要么被大户买去看家,后者当然比前者要好得多。
“不知道长仙居何处?”
虽然两百两对于黄明来说巨款,但为了几个孩子的前途,他还是多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