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默默默看着厨房里的林知,就在想,如果他不是医生,肯定也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厨师。
又或者,只要林知想,在任何一种职业里,他应该都会成为一颗璀璨的星。
程默看着林知在厨房里有条不紊地蒸鱼,煲汤,忽地想起一件事来,赶紧说道:“等等!我现在既是当了甩手掌柜,要这围裙也没用!我帮你系上吧!”
语罢,程默摘了自己腰间的灰白格子围裙,就要帮林知系上。
因为她是突然意识到的,自然说系就系,根本容不得林知拒绝。
直到她环着他的腰,从身后帮他把围裙的带子系上,两人才意识过来他们已经相拥在一处了,脸又变成了同款红。
程默的身材很好,但身高并不出挑。放在平均值里,只能算中等偏上。如此,站在一米八六左右的林知面前,就显得更娇小了。
林知一低头,下巴刚好触到她的刘海。
只见她栗色的头发,闪着金色的光芒。将一股淡淡的香味拢进他的鼻腔。
白皙而光滑的锁骨像一道月牙,点缀在她的肩窝。
因为他们此刻彼此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以致都能清晰地感知到对方呼吸和心跳的频率。
程默一抬头,刚好对上林知棱角分明的脸。
干净自然的棕色发梢,清澈自信的双眸,高挺的鼻梁下,始终带着微微笑意的唇角。
不管是颜值还是林知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润气质,对程默而言,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真正的量身定制。
程默第一次感觉自己心里真的有一头小鹿在乱撞。尤其是当她与林知那双澄澈清明的眉眼突然对视的瞬间,似乎整颗心脏都快跳出胸腔了。
自遇到林知后,她的嘴为他心动,眼神为他心动,脚步为他心动,唯独那颗心脏,不曾为他这般跳动过。
这一刻,她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心动了。
太阳光透过厨房仅有的窗户,将一片氤氲的暖色,浸在橱柜的每一个角落。
阳台上,几盆乒乓菊正在拔节。
沙漏在唱歌。
世界,陷入一片温柔的沼泽。
二人不经意的身体触碰,像一道闪电,将原本在他们体内缓缓流淌的点点情愫氧化成波涛汹涌的巨浪。
血液从周身各处,悉数涌向头顶。
一场兵荒马乱过后,爱情,睡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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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默,没看出来啊!你竟然还有这癖好?喜欢收藏男装?”
朱思宇把程默衣帽间里的大牌都扒拉了个遍,突然发现了两身男装,便以为程默有什么特殊癖好,直接拎了一件出来,找她对质。
“什么!那是别人的好不好?我收藏男装,我有病?”
程默正在收拾吃饭用的餐桌,听朱思宇在一边像发现新大陆似地瞎喊,没好气的回道。
“别人的?谁的?不会是你那前男友的吧?”
在意识到这一层时,朱思宇的嗓门更大了。
她之前听程默说过,她有一个相恋五年的前男友,只没想到两人感情这么深。都分手了,她还留着人家的衣服。
朱思宇见程默不答话,顺着她的眼神看了一眼厨房。
天啊!林知竟然在里面。
此刻,朱思宇恨不得乎自己几个大嘴巴子。赶紧把手里的西装,丢回了衣帽间。
有时候,耳聪目明不见得就是优点。
比如现在,程默和朱思宇就希望林知不具备这项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