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是很适合女孩子的颜色。
厉御风对自己选择的口红色号感到很满意。
甚至,他在拿着那支口红的时候,脑海里浮现起他和唐筝的第一次,是在她的房间里。
她喝多了酒,小脸红里透着粉,连嘴唇都是肉粉色,嫩生生的,可爱至极。
她的床单和枕套也是浅粉色,沙发上摆放着几个同色的抱枕,甚至床边的地毯,也是粉色的。
厉御风觉得,她应该很喜欢粉色。
“这个颜色很特别”,厉御风竟然还打开了一管口红,准备给她试色:“我帮你涂。”
唐筝笑得格外勉强,可是嗓子不太舒服,也懒得说话,只能推开他的手,自己挑了个烂番茄色。
厉御风:“……”
她竟然不喜欢自己选择的粉色!
他看着唐筝拧开了另一色号,仍旧兴趣未减:“我帮你涂,我也会的……”
应该会!
虽然没吃过猪肉,但是猪跑还是见过的。
唐筝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样子,没忍心打消他的积极性,把口红递给了他,让他帮自己涂。
厉御风第一次给女孩子涂口红,又是给唐筝涂,所以格外小心翼翼。
他想:古代的夫妻之间,有画眉之乐,是恩爱的象征。
现在,他给她涂口红,也未尝不是一种表现亲昵和恩爱的方式。
他略微屈膝,保持着跟她同一高度,手里的口红小心翼翼的涂在她的唇瓣上。
也不知道怎么的,拿着口红的那只手有点不听使唤似。他手心里直冒汗,握着口红管的手指直打滑。
厉御风抿着唇,眯着眼,觉得比搬砖还辛苦。
口红走线一圈——
眼看要大功告成时,厉御风手抖了下,多描出一块来。
他顿时傻眼:这要怎么补救?
直接用手擦?
好像是不对,女孩子应该有专门用来卸妆的东西……
唐筝看他的眼神,再看看导购忍笑的表情,忍不住推开他,伸手拿起柜台上的镜子。
原本精致立体的嘴唇,变成了如花的嘴唇!
厉御风站在一旁,搓着手,打着哈哈:“那个——头一回给女孩子涂口红,我回头多练练哈……”
唐筝气得在他手臂上拧了一下,又接过导购递过来的卸妆纸,擦掉了口红,重新给自己涂上一个圆满的唇形。
“这支口红我要了”,唐筝说完,又问:“有没有好看一点的礼盒装?”
导购连忙道:“有的,您稍等……”
一边说,一边拿出年度礼盒款:“这是我们新到的款式,有圣诞概念款,还有满钻的口红盒,很适合女孩子。”
唐筝给自己挑了两支喜欢的色号,又买了一支至尊款的满钻口红礼盒。
前者是给她自己买的,后者是准备送给厉夫人的回礼。
之前厉夫人送她的是限量款包包,她是小辈,回礼时不能太过于贵重,不能压过长辈的赠礼,所以选一支价格高昂,外形漂亮的口红,很适合厉夫人这样爱漂亮的时尚女性。
厉御风刷卡付完账,才朝着她手里的小纸袋看了眼,道:“是挺好看的,她应该会喜欢。”
印象中,他母亲的确很喜欢买各种色号的口红。长长短短的口红被收藏在专门的盒子里,根本用不完,日常要清理出去一堆。
不过,仿佛没有人给她买过口红,都是她自己买的。
唐筝嗯了声,道:“也不知道伯母什么时候回瑞士……”
要是等他们回到榕城,厉夫人已经回去的话,那她就只能邮寄。而到了年底,国际快递的速度又不容乐观,厉夫人估计要等到好久才能收到。
厉御风搂着她的细腰,笑道:“你对未来婆婆的事情,倒是挺上心的——比对我的事情还上心!”
唐筝白了他一眼,道:“礼尚往来不懂吗?”
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每个人对她的善意,她都记在心上,从未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