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筝正在准备离开。
鞋袜已经穿好了,她打算问医生拿些中药包,回酒店去敷。
眼下唯一感到有些棘手的,是她来时穿着的这双细高跟的靴子。平时也就算了,这时候如果走路的话,可能会有些困难。
她此时正在搜索周边的鞋店,找一家可以送货上门的,想买一双舒适一点的平底鞋给自己。
可是诊所这边的网络不太顺畅,半天也没查出什么来。
江驰站在门口时,就看到她微垂着头,正在看手机。
他冲她微笑了下,温声开口:“筝筝……”
唐筝抬头,有些愕然,随即回过神来,半开玩笑似的道:“江大明星,好久不见啦。”
她在窗口看到他了,但是不确定他是否是冲着自己而来。
毕竟明星都很喜欢来这种高端私人诊所,医疗条件和隐私都能得到保证。尤其像江驰这种正当红的男明星,多半都会挑在人少的时候来。
她又笑着问:“你怎么来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来看你啊!”
江驰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她身边的位置上坐下来,说:“今天不小心撞到你的,是我小侄子,送你来医院的何律师,是我大嫂。至于那位叶医生,是我发小……”
叶九江一直都在S市生活,江驰之前几乎没什么机会介绍他和唐筝认识。
但是,他给叶九江看过唐筝的照片,一直在向他夸耀:这是自己的女神,是世界上最棒最可爱的女孩子。
大约是炫耀的次数多了,叶九江也顺理成章的记住了唐筝的那张脸。
甚至她今天刚刚来的时候,就已经被认出来了。
唐筝看着他的嘴巴一开一合,听着他一字一句的说着,恍惚笑了笑:“这——这有些巧得不像话了!”
仿佛没个几百年的修行,根本不会在这人海茫茫里,又一次与江驰相遇。
江驰笑了笑,随即看向了她的脚,关切的问:“感觉怎么样了?好点没?”
唐筝点了点头,说:“没伤到骨头,休息两天就好了。”
江辞哦了声,随即微笑:“多多惨了,估计滑板要被我嫂子给没收了……”
言语间,颇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
虽然内心里很疼爱这个失去父亲的侄子,但是江驰在多多面前,并没有长辈的架子,多半时候都像个同龄小伙伴。
他自己仿佛也还是个孩子,跟侄子的相处方式,也总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给侄子拍丑照,掩护侄子偷吃冰激凌,带他玩滑板车——
以至于他大嫂何琳经常笑话他:多多都五岁了,你这个当叔叔的,看上去却像是才满三岁!
何琳至今仍旧带着儿子和公婆小叔一起生活,是因为她父母都在国外,而她本人则更希望儿子接受中式教育。
而且,爷爷奶奶也舍不得这个孙子。
江家的氛围很好,通力集团做大做强,家庭内部也其乐融融,没有那么多的狗血糟心事儿。
唐筝冲他笑了笑,说:“你侄子看起来挺可爱的。”
“是啊”,江驰附和着,他低头看了眼她脚上穿着的高跟靴子,便站起身,说:“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给你去买双新鞋——你穿多大码?”
唐筝想了想,说:“37码半!”
眼下,她真的很需要一双平底鞋来走路。
不然再扭伤了脚,恐怕就要在酒店里躺好几天了。
事急从权,唐筝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我很快回来!”
江驰说着,拿着车钥匙出门。
他是土生土长的S市人,尤其叶九江这里,是他最常来的地方,知道最近的会员店在哪,也知道那条路不拥堵。
夜色降临,江驰戴上口罩和帽子,进了一家就近的鞋店。
算来,还是头一次给女孩子买鞋,也没什么经验,站在一排排柜台前,有些不知所措。
转悠半天,买了双浅粉色的雪地靴。
听说这种鞋子上脚比较舒服,鞋里也比较柔软,好多女孩冬天都穿这种。
而且,粉颜色好看,上面还带着两个漂亮的绒球呢。
江驰感到很满意,去付了账,很快拎着新鞋回了叶九江的诊所。
“看看”,江驰将一双崭新的鞋子递过去:“喜不喜欢?”
唐筝看到那双鞋,不由怔忡了下——
她想到了厉御风之前给自己挑的那双拖鞋,也是粉色的,也带着漂亮的绒球,还有他给自己挑的口红色号,也是芭比粉……
仿佛粉色是女孩子的专属,是她的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