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之后,唐筝一直觉得遗憾:她竟然是以那样一副灰头土脸的形象,出现在了厉御风的世界里。
他们明明是相差无几的两个人:出生于大富之家,从小接受最优质的教育,见过世面,拥有着超出一般人的优渥生活:
他喜欢名表,喜欢游艇,爱好滑雪和骑马,她喜欢珠宝,喜欢包包,爱好旅游和海边冲浪——
可是第一次见面时,他还是那个高高在上,高贵优雅,王子一般的男人,而她却成了一个女囚,卑微又丑陋。
厉御风看向她的眼神很温和,并没有嫌弃。
他朝着会客区的沙发比了比手,说:“坐吧。”
看着她坐下,他才走到她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来,翻动着手里的书,思忖着道:“该说的,你师父都已经和你说过了吧?”
比如说:乖乖学习,不许哭闹,不许瞎打听,不许刨根问底,追究他的身份——
尤其是不允许逃跑,不允许闹自杀,这两点至关重要!
不然的话,会给厉御风带来很大的麻烦。
唐筝轻轻嗯了声,连头也不敢抬,一直垂着眼睑,盯着自己布鞋的鞋尖。
鞋尖上带着一点灰尘,弄脏了会客室的羊绒地毯。她有些局促的缩了缩脚,连呼吸都被压抑得无比轻缓——
她是真的紧张,也是真的羞涩!
羞涩之余,还有遗憾:他没见到她穿着小裙子,踩着高跟鞋的样子。
“你先看看这本书吧!”
厉御风说着,将手中的那本书放到了她身边的茶几上:“这是商学院的教材,你先看着,有不会的地方可以问我!”
说完,他站起身来,离开了会客室,给她留了一片清静。
唐筝抱着那本书坐在沙发上,根本看不进去。
她好久不上学了,而监狱里又是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她之前的功课也快要荒废了。
心里头乱乱的,看不进书,就转头看着窗外。
他仍旧穿着那身白色的家居服,站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给鸵鸟喂食苹果。鸵鸟在他面前,表现得格外乖巧,时不时的用头往他身上蹭蹭。
唐筝想:那只鸵鸟,应该很幸福!
厉御风在外面转了几圈,时间差不多了,进屋来检测她的功课:“看到哪了?有没有什么不会的?”
唐筝一下子从沙发上站起来,紧张得有些结巴了:“没……没看多少……”
厉御风:“……”
他看着那本放在茶几上,几乎没怎么被翻动过的书,颇有耐心的劝诫道:“要好好读书!”
一边说着,一边有些恨其不争:真是的,他每次心烦的时候,就喜欢找些书来看。小说也好,工具书也罢,都能很快看进去——
她怎么就不能知耻而后勇呢?
学习的机会来得这么不容易,她竟然还在这儿放羊!
担心她再哭,厉御风也就没有再说她什么,只是道:“过来吃饭吧。”
等吃完了饭,他就该叫人送她回去了。
晚饭是四菜一汤,其中就有一道唐文礼曾经很喜欢吃的油淋小羊排。
口味这东西,似乎也会遗传。而且,羊排有营养,她需要滋补一下。
厉御风夹了一块,放到她的碗中,说:“多吃一点,你师父晚上还给你安排了课程呢!”
她讷讷应了,低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像是一只偷吃东西的小老鼠。
他担心她吃不饱,微微蹙眉,随即微笑了下,索性将那盘羊排分成两份:“每人十五根——你碗里的那根不算,不许浪费……”
其他的菜,也分成了两份,督促她多吃,不许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