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酒店里灯火通明。
服务生将唐筝搀扶到了总统套房里,将人放到大床上,随即转身离开。
唐筝醉醺醺的,眼皮子发沉,连眼睛都睁不开,身上更是燥热难耐。她伸了伸手,想要解开衬衫领口的扣子,让自己透透气,凉快一下。
可是残存的意识,又在告诉她:这里不是家里,而是酒店,不是她可以宽衣解带的地方。
醉酒的感觉很不舒服,像是有一团火在想胸腔里燃烧,由内而外的热,难以缓解。
她想翻个身,从床上爬起来,找到自己的手机打电话,可是四肢像是灌铅了一样,动一动都格外困难。
记忆有些模糊不清,倒是金辉那张油腻腻的胖脸,在脑海里时隐时现——
唐筝的心也越来越沉:怕是着了这个混蛋的道儿了!
耳边很快传来了开门的声音,还有皮鞋踩在柚木地板上的轻微声响。
有人握住了她的手,那只手微凉,手指修长,将她的小拳头包裹了起来。
她蹙眉,含糊说了声:“热……”
那人便伸出手来,去解她衬衫上的扣子,微凉的手指,有意无意的在她锁骨上撩过擦过,让她的心也随之变得又酥又痒,下意识的别过脸去:“别……”
就算是喝醉了酒,唐筝的思维也还没有完全丧失,她不应该在酒店里,将一个陌生男人当成是自己的解药。
那人没有继续解她的衣服,而是扳过她的下巴来:“不是说热么?让你凉快凉快,脱了就凉快了……”
之后,那只手缓缓下滑,落到她的锁骨上,再渐次向下——
唐筝浑身都战栗起来,胸腔里的那团火,也呼之欲出似的。
想忍,可是怎么忍?
一个溺水的人,如何能甘心放开唯一的救命稻草?
唇瓣被咬住,男人倾身压了上来,握着她的纤腰,越发的肆无忌惮。
像是一个站在烈日炎炎下,浑身的每一寸肌肤都被炙烤得发烫。男人身上的清凉,很好的抚慰了她。
房间里渐渐安静下来,唐筝也越来越觉得疲倦,甚至没有了知觉。
梦里,她仿佛又看到了金辉,拿着贷款的事情为由头,一杯杯的劝着她喝酒:好事成双,三阳开泰,四角齐全……
她不是个酒量特别好的人,基本上平时出来应酬,身边也总带着秘书和助理,帮自己来挡酒。
她是最后做决策的人,需要时刻保持着清醒。
可是这次,为了避开厉御风的耳目,她没有通知任何人,自作主张的约了金辉出来吃饭,却被灌了个酩酊大醉——
梦里很可怕,金辉那张胖脸贴上来的时候,唐筝一下子吓醒了:“啊……”
猛然睁眼,唐筝看到了酒店陌生的天花板,耳边还有哗哗的水声——
光裸的皮肤与蚕丝被摩擦,异样的触感使她心中一突,颤巍巍的掀开被子,衬衫和裙子早已经不翼而飞。
唐筝的心像是被挖出来扔在底下,狠狠蹂躏了一番。
她抓着被子的双手紧紧收拢,指关节都泛着白,心中又气又恨,又羞又恼。
眼泪有些不争气的流出来,她咬着牙,死死忍着。
浴室的门被从里面推开,男人身上还没来得及擦干,身上只裹着条浴巾,站在门口看着她:“哭什么?是不是那里疼了,给我看看……”
那种事儿,是需要有节制,而他今天却搞了她两次。
唐小姐容色倾城,身子娇软,是应该被宠着,呵护着的。
今天厉御风过于放纵自己,多少有些委屈她了。
他朝她走过去,弯腰拉起她的手腕:“哪里不舒服?”
唐筝一把打开了他的手:“为什么你会在这儿?”
厉御风微微一顿,随即笑笑,坐到了床头上,搂过她的肩膀来:“我在这儿,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吗?”
万一睁开眼睛之后,看到的是别的男人,那才应该哭。
见唐筝抬头看着他,厉御风才解释道:“我约了人出来吃饭,刚好遇上金辉带着你开房间。死胖子还算知趣,没怎么多说,就把你交给了我……”
厉御风一边说,一边摸了摸她的刘海:“以后小心些,出来应酬也要带着人。你这样一个人,多危险啊?万一下次没有这么幸运,后悔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