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世比榕城繁华。
一流的城建设施中,点缀着自然风光,给人一种很清新的感觉。
尤其是到了旅游季,到处都热热闹闹的。
厉御风回瑞士是为了继承公司的,但是毕竟多年未归,有些业务和人际关系早生疏了。
而且,筝筝也刚来瑞士,他们两个年轻人都需要时间来好好磨合一下,所以厉夫人也就没有催着他去公司报道,让他和筝筝都能有个缓冲期。
男人太过于醉心一个女人,也并不是坏事。
最起码,厉夫人因为儿子过于喜欢唐筝,而有了拿捏他的办法。
只要唐筝还在瑞士,厉御风就跑不了,迟早会接手家里的公司。
厉夫人笃定:他不敢带着唐筝回榕城,因为江驰的存在,已经足以让他忌惮。
厉御风这段时间,也刚好抽空充当起了唐筝的导游,带着她到处玩玩儿,熟悉一下这里。
今天去的是商场,他颇有兴致的带着唐筝去挑口红。
自从上次在S市之后,厉御风恶补了一些有关于口红色号的知识,懂得了死亡芭比粉的概念,也学会了通过肤色来挑选色号。
这次他倒是格外聪明,选了一款正红色:“试试这个……”
皮肤白的人,用涂正红色就会很漂亮。
他用手扶着她的下巴,微微眯起眼,小心翼翼的给她涂口红。
涂完,像是很满意似的,上下打量一番,然后才拉着她到镜子前:“看看,我的——粉刷技术,有没有长进?”
对面就是欧式化妆镜,唐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心不在焉,正准备敷衍两句时,镜子里突兀出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唐筝的呼吸微微一滞,立即回过头去。
那人却已然不见了,只剩下高端商场里,三三两两的行人。
唐筝略微有些诧异,心想:难道是自己眼花了吗?
“怎么了?”
厉御风握了握她的小手,心中有些警惕,面上却和煦如春风:“在看什么?”
唐筝回过神来:“没——没什么!”
她想,或许自己看错了。
瑞士这么大,应该不会这么凑巧。
厉御风噢了声,不动声色的笑笑,问:“这个口红色号喜欢吗?”
唐筝:“就这支吧。”
晚餐两人是在外面吃的,等回到厉家时,天已经有些黑了。
唐筝刚刚踏进厉御风的那栋小楼,佣人便迎了上来,说是厉夫人有事儿找她,让她过去一趟。
厉御风略感诧异,随即握了握她的小手,说:“我陪你一起去吧。”
唐筝说:“你给我带个路就行了!”
厉家太大,左一栋楼,右一片林子的,绕得她有些眼晕。
厉御风刚好还有件事儿要做,便应了下来,把她送到了厉夫人住所的门口,便离开了。
反正他母亲巴不得他们两个赶紧完婚,最好三年抱俩,好牢牢拴住他们,厉御风倒也不担心厉夫人找她的用意。
晚上,厉夫人刚刚从书房出来,甚至连眼睛都还没来得及摘。
唐筝还是头一次看到她戴眼镜的造型,比平时多了几分斯文和书卷气。
美人哪怕是上了年纪,脸上略带着点倦容,也依然很美。
“筝筝来啦,快坐”,厉夫人一边叫佣人准备茶果,一边陪着她一起坐在沙发上,笑着问:“听佣人说,你和御风出去了,怎么样?玩儿得开心吗?”
唐筝笑笑:“都挺好的,伯母,您叫我来有什么事儿?”
“有两样东西要给你”,说着,她伸手从佣人手里接过一个盒子,打开给她看:“这是送给你的,御风爷爷生日那天戴!”
盒子里装着的是一整套钻石首饰,包括耳环和Y型项链。
钻石很漂亮,也很大颗,放在黑色丝绒衬垫上,像是散落在夜空的一颗颗星星。
除了漂亮和昂贵,更加百搭,无论穿什么衣服,做什么造型,几乎都可以驾驭。
不过唐筝并不想要,她更加不想和厉夫人走得太近。
正准备拒绝的时候,厉夫人已经将东西放到了她的腿上:“筝筝,你可千万别拒绝伯母。伯母也知道对不住你,让你一个人背井离乡来到瑞士——如果再不能对你好一点的话,伯母这心里,就更加过意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