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朦胧。
乌烟瘴气的小酒吧里。
唐筝和几个新认识的朋友围坐在一桌上,玩儿得不亦乐乎。
她的语言天赋很好,虽然德语和法语荒废了几年,但是这段时间,在厉家的学习也颇具成效。
日常和人沟通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在这一桌上,除了几个白人之外,还有亚裔,完全可以给她充当翻译。
几个人在摇骰子,拼酒。
唐筝以前没玩儿过这个,不懂得规则,基本上就是跟着瞎起哄。
谁输谁赢她也不知道,反正有人给她倒酒,她就喝,喝得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圆桌上的几个人,只有她一个女性,而且是亚裔,这使得她吸引了比骰子更高的关注度。
亚裔女性在欧美的吸引力,果然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蓝眼睛的白人走过来搂住她的肩膀,一口字正腔圆的意大利语:“晚上准备去哪里睡?”
唐筝回头看着他笑,同样用意大利语回复他:“当然是床上!”
声音不高不低,惹得众人哈哈笑了起来。
有人约她跳舞,唐筝呵呵一笑,索性脱下了脚上穿着的高跟鞋,直接踏上了圆桌的桌面。
桌上原本的酒瓶酒杯,被她胡乱踢到一旁,给自己辟出一块小小的舞台来。
没有话筒,只有耳边震耳欲聋的音乐,她也朝着周围的几个男人大声喊:“给我点掌声……”
男人们笑着拍手,掌声和音乐声混在一起,丝毫不明显。
她想起以前,叶青桑曾经教过自己几个简单的动作,几乎没什么难度,便抬起手臂来,刚刚转了一圈,就听到门口传来几声枪响,伴随着尖叫声——
这里是瑞士,持枪是合法的,尤其对于厉家的保镖来说。
音响被关停,就连闪烁不定的灯光,也换成了白光灯。
唐筝觉得仿佛也就一个转身的功夫,一回头,就看到周围的男人作鸟兽散。反而是那个顶着一脸怒气的厉御风,朝着这边走过来。
她愣住,脚下也不知道怎么,踩了个空,然后——
痛!
浑身都痛,尤其是腿!
她从桌子上摔下来了,而且姿态很不雅观!
视线里很快出现一双男人的皮鞋,继而,脖子一紧。
厉御风已然伸出手去,揪住她的后领口,将她整个人都提了起来。
腿还在疼,脚上也不知踩到了什么东西,一阵锐痛袭来……
厉御风索性将她抱了起来,快步朝外面走去。
原本在酒吧里狂欢的人们已经被疏散,身着整齐黑衣的保镖帮他们开路。
门口,江森和酒吧的老板正在聊些什么。
厉御风原本没有理会,本打算直接走过的。可是途中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后退了两步,将怀里的女人展示给酒吧老板看。
“记住这张脸,以后她再来,你就给我滚出苏黎世!”
冷沉着脸扔下这句话,厉御风抱着人,快步朝外走去。
将人扔进了车子里,他才抽空给爷爷打了电话:“……人找到了,没什么事儿,就是初来乍到,迷路了……好,我知道!”
电话挂断,厉御风随即上了车子。
加长版的劳斯莱斯里,唐筝软绵绵的瘫在真皮座椅上,像一只被抽去了骨头的软体生物。
她看到厉御风上车坐到自己的对面,抬起自己光裸的脚去蹭他的裤腿,一脸没心没肺的笑容:“丢人了吧……”
唐筝并不介意自己在瑞士的名声如何,反正她只是一只笼中鸟,所以没有这种高层次的烦恼。
反而是厉御风。
作为厉家财团的继承人,未婚妻出入夜场,放浪形骸,这才是他该感到耻辱和愤怒的。
脚尖刚刚触及到他的裤脚,立即被男人挥手打开。
巴掌落到了脚腕上,有种麻酥酥的感觉。
被人嫌弃之后,她索性起身凑过去,伸开双臂,长臂猿似的勾在他的脖子上,凑过去吻他的嘴唇——
她甚少这样主动,带着满身的酒香,就像是喂到嘴边的一块布朗尼。
厉御风起初还抗拒着,却又耐不住女人的撩拨,最终反客为主的搂住她,索性一转身,将她整个人都放到座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