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老四指指凑上前的殷清瑶说道:“这是我侄子,就我们俩人,久闻盛名,上去看一眼就下来。”
殷清瑶长相乖巧,兵将含混地挥了挥手,意思就是同意了,殷老四喜道:“多谢大人。”
脚下的台阶散发着古旧的气息,好像稍用力一些就把台阶踩烂了,让人情不自禁地放轻脚步。站在关城上看到的风景和在山顶没什么差别,唯一不同的就是情怀,站在古朴的城楼上,心情也格外激动,想化成一只鸟,从城楼上飞走。
这种心情……脑海里已经构建出了一幅画的框架。到最近的镇上安置好,殷清瑶找出纸笔,大概打了个草稿,原本她画画不用颜料,但是嫌弃画出来的东西太寡淡,便找了最常见的花草,浸泡出花汁,给画中人染了一身红衣。
等画干了收起来,第二天继续赶路。旅途比想象中的枯燥许多,越往北走,路上的人越少,有时候一整天看不见一个人。到最北边的时候,除了骑马执行公务的兵将们,几乎看不见普通的老百姓。
殷清瑶也疑惑,问殷老四。
“四伯,怎么到这儿越发荒凉?”
说到底,她也是头一次来,殷老四没笑话她,解释道:“这边才刚安定下来,之前打仗,百姓们都迁走了,商队也还没扎堆往这儿走。现在北边天气还冷,好皮子和羊毛还得再等等呢。”
“北边是什么地方?四伯你去过吗?”
仔细看边城的建筑,墙根的泥土里还有干枯的血色,路边老树的树干上,和老屋屋檐下挂着的被风轻轻吹响的风铃的缝隙里,也能看到暗红色。
留在这里的人却都已经恢复了活力,夕阳西下,金黄的阳光将一座暮城注入了新生,客栈里除了他们,还有早他们一步到达的商旅。
“去过一次,从这儿出关,往北走有一片沙漠,穿过了沙漠还是山,连绵不绝的深山老林,要是遇上强盗,没准小命就交代了。”
“咱们也不再走了,就到关外把货换成皮子就准备往回走。”
殷清瑶哦了一声,想到长白山的人参,眼睛亮了亮。问道:“四伯,你知道女真人吗?听说他们住在北边,而且北边的山里盛产人参。”
“打住!”殷老四猜到她的心思,“过了开平卫,就是鞑靼的地界,鞑靼人好战好杀,且不说你能不能绕过他们去到女真部族,就是你真去了,换到人参也没办法带回来。路太远了,山林里除了强盗还有野兽。”
“咱又不是缺钱,没必要以身犯险。毕竟都是野蛮未开化的地方,再有个万一呢……你就别起不该起的心思。”
被数落的殷清瑶吐吐舌头。
“今天先休息,明天咱们出关看看。”
殷老四去和客栈的小二们安排货物马匹,殷清瑶趁着天还没黑,四处溜达一圈。城里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关城没多大面积,客栈酒楼统共就那么一两家,青楼妓院倒是有不少。她站在街上,还有几个窑姐儿拉她,被她赶紧躲开了。
她主要是想看看有没有贩马的商行,转了一圈,城中有几家马贩子,规模不大,做的生意也都是从关外的牧民手里收马,然后贩卖给来收皮子的商贩们。殷清瑶进去问了问,前两家的报价都在十一二两银子之间没有太大波动。
马贩子也算见多识广,见殷清瑶穿着打扮虽然普通,气质长相却出众,而且她年纪小,认定她好糊弄,报价比市价至少高了三成。
殷清瑶看破不说破,在街上又溜达了一会儿,拐进一条小巷子,其实她是闻到了马奶酒的味道,循着味道,竟然看到了一个小门头。
“朝鲁,刚从地窖里拿出来的马奶酒,我先给你倒一碗吧,饭马上就好。”
年轻女人的声音透着点儿虚弱,殷清瑶走近些,瞧见一个长相艳丽却憔悴的红衣女子从屋子里出来。
女子的长相很惊艳,殷清瑶不免多看了两眼。
“这位公子是来看马的吗?”
女子的中原话说得有点蹩脚,但是能听懂,殷清瑶意识到自己的目光有点失礼,赶忙收回视线答道:“我本来在街上看马,后来闻到酒香才找过来,并不知道这里还有一家店面。”
女子听了却很高兴,冲里面的男人喊道:“朝鲁,快来招待客人!公子快里面请,尝尝我酿的马奶酒!”
殷清瑶本不打算进去,从屋里出来一个年轻男子,热情地迎上来,将她连拖带拉地请进屋里。
“乌兰,再拿个碗来。”男子开口也是带着浓重的口音,“快点儿把肉端上来!”
殷清瑶不觉得害怕,女子的名字叫乌兰,很好听。殷清瑶琢磨着,男子已经从盛满马奶酒的盆子里舀了满满一碗酒递给她。
“我叫朝鲁,中原话是石头的意思,这是我的妻子乌兰,我们刚到边城不久,不知道小公子怎么称呼?”
乌兰端了满满一锅烤肉上来,盘腿在旁边坐下。
他们夫妻俩年纪不大,刚才把她往里拽的架势让她差点以为自己被绑架了,原来只是热情好客……四伯说的她终于体会到了。
“我叫殷清瑶,也是第一次来关城,头一次见到马奶酒。”
朝鲁端起酒碗。
“我们鞑靼人的习俗,不管远近的朋友来家里,主人都要先敬一碗酒,我看小公子也是豪爽之人,来,咱们先干了这一碗酒。”
干一碗……殷清瑶眉头跳动,低头看着比自己拳头还大一倍的酒碗,这一碗下去,她就不用吃晚饭了。
余光看到乌兰也端起酒碗敬她,只好端起酒碗说道:“二位海量,我酒量不好,能喝多少是多少,两位莫嫌弃。”
马奶酒的味道酸酸甜甜,酒度不高,很是开胃。本来不觉得饿,喝了半碗突然感觉到食欲大开,闻着烤肉的香味儿,肚子就差咕咕叫了。
乌兰喝了小半碗,朝鲁将一碗都灌进肚子里,见殷清瑶没喝完也没生气。
“吃肉吃肉,自己家养的山羊,乌兰的手艺很好,炙羊肉口感很好,是我最喜欢的,小公子快尝尝。”
在桌子上找了一圈没找到筷子,抬头看见朝鲁和乌兰都是直接伸手去抓。她才想起来鞑靼人喜欢吃手抓肉。于是只好入乡随俗。
“小公子是来看马的吧?我们家有很多马。”朝鲁一边吃一边推销道,“我们家世代都养马,原本有个不小的马场,后来打仗……哎,往事不提,小公子要先看马吗?”
他的态度颇为急切,殷清瑶好奇问道:“你是鞑靼人,怎么会到关城开店卖马?”
朝鲁顿了顿,跟乌兰对视一眼,解释道:“马贩子把价钱压得太低,每匹马只给二两银子……在草原上,你们大梁的银钱没办法流通,我要先到集市上用银钱换取物资,再运回去,一来二去,一匹马能换到的东西实在有限。”
“我也去集市上摆过摊,集市上都是马贩子,价钱一样很低。”
在草原上生活的牧民主食就是牛羊肉,他们要换取的生活物资有茶砖、棉布、铁锅、食盐和粮食等,而这些东西本身价格就不便宜,长途跋涉运来,价格只会更贵。
关键是,越打仗,粮食就越难出关。
马贩子再把马匹的价格压低,他们的生活就更艰难了。
朝鲁的话没说全,说了一半留了一半。
殷清瑶也不着急,炙羊肉确实很好吃,她没忍住多吃了几块儿。
“你们有多少匹马?”
殷清瑶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一个北方最大的马场,她这次来带了足够的银钱,当然,银子要是花不出去的话,商队带来的物资都可以用来交换。
“后天是集市,明天咱们可以约个地方看看马。我想去你们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