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是有间酒馆生意最火爆的时候,店里的客人几乎送走一批就能迎来另一批,再有的客人畏惧店外的荒漠炎热,想要继续待在店里又不想面上过不去,就会一直点些酒菜直到暮色出现才会结账离开。
“小二,上酒。”
“小二,爷爷的红烧牛肉怎得还不上?”
“小二,算账。”
荒漠中多有江湖绿林豪客,都是些刀口舔血之辈,平时说话,听起来粗鄙了些。
只见店中,一个小孩忙里忙外,一会儿上菜端酒,一会儿又像模像样的拿着算盘给店里客人结账,他年岁看起来不大,也就三四岁出头,这么小就帮着家大人忙活,就是店里那些见惯了世面的江湖客们在初见之时都会多瞧上两眼。
小孩叫做叶仙,两年前被身为店主人的一对夫妇在漠河边捡到,当时见他粉雕玉琢的全然不像生在荒漠的孩子那样,心里动了善念,故就收养在了店里。
只是店家主人也没想到的是,这孩子刚开始还算正常,最近半年也不知怎么了,精力充沛的就像是一个成年人,自己夫妇二人从未教过他认字算数,店里的账面竟是做的一清二楚。
所以在一个月前,小孩说要给店里帮忙,他们也就由着他去了。
“看你这小孩懂事的,某家那孩子与你差不多大,整日就知道撒尿和泥,这两银子就赏你了。”一个拎着刀的壮汉刚刚付了酒钱,见叶仙一丝不苟地又要准备去忙碌,叫住了他,扔过一两碎银。
叶仙小嘴一咧,也不做作,收好银子后道:“谢谢爷。”
壮汉摸了摸他的脑袋,豪爽一笑离开了酒馆。
被人赏些碎银的事情,在这一个月里时有发生,不外乎也是现在这般,客人们看着叶仙这小孩子懂事想到了自己家中的孩子,给个银子多说上几句话,也能沾沾这孩子的机灵懂事劲儿,万一传到自家孩子头上,那今后可就省心了。
临近暮色,店里再也没有一个客人,总算是能够歇息了。
叶仙坐在门槛上,双手托腮看着远处就要碰到戈壁的夕阳,嗅着荒漠里干燥的空气,就那么呆了过去。
世上的小孩,哪有什么精力充沛到和成年人一样的,就算有,又哪里能有小孩这样能应付于有间酒馆这样火爆客栈的忙碌中?
叶仙是叫做叶仙,不过原先却是一个开书店的老板,书店也不在这里,而是在一个与这里毫不相干的世界。
“小叶子,又在这里发呆呢?”温柔带着妩媚的声音从叶仙身后传来,接着门槛上就多了一个身穿麻衣的妇人,妇人看起来在四十出头,从那徐娘半老的脸上能够看出,她在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
叶仙伸手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好让自己清醒一些,他看向妇人,微微一笑道:“也没有了,琴姨,后厨的碗筷都洗完了?”
琴姨看着那张将来绝对不会输于玉郎江枫的小脸,表情怜惜地伸手拧去:“有你李叔就够了,倒是你这孩子,今天累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