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台这一跪,身后的二三十个青壮立刻就全都跟着跪了下来:“愿听号令!这里没人怕死!”
收复人心什么的对林书航而言还太陌生,何况现在的情况也远远谈不上人心。
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他也和阔台一样单膝跪下,轻飘飘一句话就转移了所有人跪拜的目的:“为了部族!”
果然,刚才跪下时多少还有点不服气的那些人,此时瞬间就感觉到了气顺,脸色都好看了许多。
都是匈奴人,谁愿意跪一个汉人?哪怕他再牛逼。
可现在给他们的感觉却是在跪部族、跪自己的忠诚和热血。
“为了部族!”所有青壮的眼眶都微微发红起来,异口同声的吼道。
好家伙,霎时间整得整个部族打了鸡血一样,老人面色红润、女人眼泪婆娑、孩子们热血沸腾。
可下一秒……
“你们看!”呼弥尔指着天空一声惊呼。
族人们都抬头看去。
只见在那半空的月色之中,一道迅疾的鹰影在部族的上空盘旋。
林书航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上次追他到死那只鹰。
“妈的!”
阔台猛然站起身,从那马贼的尸体上拽过弓箭,弯弓搭射。
阔台的本名其实是窝尔阔台,哲别是神射手的意思,族人习惯称他阔台哲别,正是称赞他的箭术无双。
蓬!
一箭飞射,那夜鹰吃了一惊,显然极有经验,赶紧振翅高飞。
这马贼的弓不过两石,弓箭在半空中逐渐显得无力,速度越慢,最后在空中转了个弯儿跌落下来,连那夜鹰的毛都没碰到一根儿。
啁~~~
一声鹰啸,夜鹰迅速飞远,在夜色中一闪而没,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族人们顿时都感觉头皮发麻起来,这下已经不用再抱任何侥幸心理了。
“快快快!”
在呼弥狼台的号召下,所有人都行动了起来。
只给了一盏茶时间,家里的细软财物,顺手能拿的就拿,主要是方便携带的食物,奶制品和水壶一类。
所有人都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而胡狼的可怕也早已深入人心,贪财在这种时候和送命没什么区别。
林书航则只来得及做了三件事。
其一,清点战士、收拾军备。
整个部族统算下来有二十七名十八岁以上的青壮可以参战,除了整备各自的马刀、弓箭,连那些马贼身上的装备也都搜刮了下来全副武装,这个时代的兵器可不像后世,马刀砍人,砍上那么两三个,刀口就得直接卷了,当然是多准备为妙。
其二:让阔台将部族剩下的褐牛全都赶了过来,在尾巴上绑上了易燃的稻草,以便用火牛阵冲敌。
其三:将部族中央那些底下带轮、可以拉动的毡帐,全都拉到了西侧方向,将斜侧篱笆的空余地带大致堵住,同时清理一些小帐篷,留出中间最宽敞的通道来,这叫请君入瓮。
可就在众人急急忙忙给褐牛尾绑稻草、族人们也都还各自拖家带口的集结时,西侧方向已经传来了喊杀声。
马蹄震动着大地,距离部族已只有约莫两三里的距离,大片的火把,目测有七八十骑的样子,应该是上次模拟时埋伏在山坳那边的马贼,距离最近,来得最快。
所有人的脸色全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