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大嫂,听说你捡了个小子?”
燕大嫂的摊位之上,有几名大妈凑上来询问。
这也算是茶余饭后之中乐趣,燕大嫂也很乐的回答:“是呀,是个很懂事的小伙子。”
“我看呀,你这是另有打算呀。”有位大妈调笑道:“我刚才好像看见你闺女和那小子走一起呢,小脸红扑扑的。”
燕大嫂毫不在意:“我就是有那种想法又怎么样?小伙子挺俊的,人也不坏,配我家雪儿怎么了?”
“不是吧,追求你家雪儿的小伙子已经能从你家排到城主府了,你随便捡个小伙子就把雪儿卖了?”
燕大嫂瞪眼:“胡说,我怎么能卖我闺女,还不是看她自己有意嘛。”
“也对,而且我看那小伙子还带了只挺雄壮的妖兽,应该是个习武的,要是哪天他突破到了气旋,那在城里也算大人物了。”
听到这话,燕大嫂开心:“我看人的水准,能差吗?当年雪儿她爹就是,看着就是个混小子,你看他后来…”
提起她那已经亡故的丈夫,她并没有显得太难过,在她看来,她的丈夫是英雄,虽然已经死了,但还是值得包括她在内的人尊敬。
“不过呀,只要我家雪儿开心就好,能力地位什么的,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
……
这些天来,凌宇就住在燕家,也没有要走的意思,燕家母女两也丝毫没有要敢他走的意思。
相反,凌宇在的这些天里,她们比平时看起来都要开心,尤其是雪儿,仿佛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拉着他谈天说地。
凌宇唯一不明白的是,自己一个花季少男,就这么住在人家家里,为何整个境途城内,他就没听到过一句闲言碎语?
倒是调侃听了不少,都说他是雪儿的夫婿。
凌宇在想,这些人不会都当真吧?
再加上那些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对他酸酸的目光,凌宇觉得这很有可能。
可是对此,他依旧没有反驳,这次是因为,他发现,他确实挺喜欢这个笑起来如阳光一般的女孩的。
仔细想想,若是能在此地娶妻生气,好像也还不错,不用去操心其他事,在这里也没有人打压自己。
对此,就连曦也没有说什么,最近他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这些天,凌宇也没有闲着,没事就到万兽林外围去猎杀几头妖兽拖回来。
看着凌宇拖回来的大家伙,城里看到的人都是满脸羡慕。
在这个世界,是很少有圈养牲畜的说法的。
在这境途城之中,也有专门的一支猎队,来负责城内的肉食供应。
虽然列队强悍,几乎每天都有收获,但分摊到个人,其实也不算很多。
所以肉食在这境途城价格也不算便宜。
甚至能卖到一两银子一斤的高价,并且还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像凌宇这种一天一头大家伙的行为,不仅让人眼馋,同时也让人嘴馋。
“大哥哥,那个,肉可以分我们一点吗?妈妈说她出钱买。”
一名三四岁的小男孩跑到凌宇身前,指着那五六米身长,犹如小山般的野猪尸体问道。
小孩名为狗蛋,家里是开酒馆的,家庭条件还不错,因为他们家里从来不做黑心生意,所以在这境途城名声也还不错。
凌宇坐下身,摸了摸狗蛋的小脑袋。
然后从野猪身上直接撕下一块不算小的肉来递给了他:“钱就不必了,有空去你们家让你爸请我喝酒。”
“好。”
狗蛋接过凌宇递过来的那块肉,屁颠屁颠的跑了。
近十公斤的肉,一个小孩竟然也能抬着跑那么快,这个世界的人身体素质确实比前世的要好,凌宇感慨。
自己小时候好像就没有这种体能。
随即他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妖兽肉,自己好像是从小没吃过肉呀,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
“要在这里生活,我也得找点事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