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未必一定要搜山。”叶时朝说着蹲下身,从地道入口湿润的土壤里抠出半截虫子,虫子是黑色的,下半身已经被天敌吃掉了,只剩下一个顶着红色的小小圆圆的头,和两片黑色的翅膀。“我知道他在哪里。”
“你知道?”辛宠指着他手里的半截虫子,“虫子告诉你的?这个是……萤火虫。”
“红头芜菁,也叫鸡公虫,长得有一些像萤火虫,但他没有发光器,不能发光……”叶时朝提到虫子就兴奋,开始滔滔不绝地科普,辛宠忍无可忍,一把抓住他的手,“说重点。”
叶时朝这才意识到自己貌似失控了,清了清嗓子,“这种虫子喜食白花泡桐,这一片根本没有白花泡桐。昨天我们上山查看抛尸地的时候,我看到山腰处有一片,也是整座山上,唯一的一片白花泡桐林。”
“这里不能出现这种虫子,那就只能是出入这里的人带来的,也许是粘在了鞋子上,也许是粘在裤脚上,反正正常人出入山里,不可能注意身上有没有夹带被吃了一半的虫子。”老邱明白他的意思了,一双牛眼瞪得溜圆,急道:“麻烦叶博士带路。”
叶时朝方向感极好,即便是在这茫茫大山中也能正确辨认出正确的道路,辛宠就问了一句,“你的方向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锻炼出来的?”问完就后悔了,这一位可是昆虫学家啊,传说为了追踪一种昆虫,在山里住了半年的疯……咳咳……科学家,当然是后天锻炼的。
果然叶时朝十分骄傲地说:“在山里住上半年,你的方向感也会变好。”
辛宠立刻拨浪鼓式摇头,表示算了,她还是喜欢现代文明。
接近泡桐林,老邱带两名手下分头搜索,辛宠和叶时朝被安排在原地等待,四散开来之后,周围安静下来,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耳边时不时传来的虫鸣。
辛宠听着风声、虫鸣,看着满脸惬意的叶时朝,忍不住好奇,“一个人在山里,不会寂寞吗?”
叶时朝黑眸流光溢彩,“怎么是一个人?你看,竹节虫、蒙瘤犀金龟……那边的藤条上有小鼓包,如果把鼓包割开,我猜里面一定有葛麻藤虫……”
辛宠一边听着一边四处看,周围的小生灵生动而秀美,与环境融为一体,自得其乐,心里忍不住也生出几分惬意来。
但这种惬意没维持多久就消失了, 她果然还是喜欢现代文明。如果将来他们真得成了情侣,他要进山她也不拦着,她可以呆在都市里,一边蹦迪,一边等他回来。
就在她畅想着这幅画面时,脖子处突然一凉,一把亮闪闪的匕首抵住她的脖颈儿后面,小超市老板嘶哑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别动,否则我捅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