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格将笔录本丢在身后的办公桌上,斜着眼睛看她,“幸亏只是被抢了包,要是凶手再凶悍点带把刀,黑咕隆咚的……宠啊,回去当你的律师好不好?别整天玩你哥的心跳了。”
辛宠这才明白,原来辛格是在担心她,心里顿时暖暖的,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晃了晃他的胳膊,“我这不没事儿吗?你别胡思乱想了。而且按照你的逻辑,我当律师也不安全,谁知道走在路上,输了官司的当事人你会不会跳出来捅我一刀?”
凡事都有风险,不能因噎废食。
确实是这个道理,但是放在至亲身上,就没那么理智。辛格叹了口气,“好吧,跟完这个案子,你就走,这总行了吧?”
辛宠拧了拧秀眉,一脸拒绝,“我可是签了两年合同呢。”
“你就一临时工,随时能解约,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辛格咬牙,再次妥协,“半年,最多半年,就给我回去,听到没?”
说着不给辛宠反驳的机会,去搜查女厕垃圾桶的女民警回来了,手里拎了个证物袋,里面装着一件黑色长袖运动衫。
“头儿,真的有。”
辛格皱着眉拿过证物袋看了看,又递还给女民警,“送回局里,让物证的同事看看,能不能找到遗留的线索。”
女民警应着声出去了。
“哥,你觉得宋青的话可不可信?”辛宠面带怀疑,“据她所说,当时女厕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第二个人能证明,扔衣服的女人的存在。”
辛格点头,“我也这么想。再看看下一个吧。”
说着开门叫下一个嫌疑人进来了。
进来的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身高约有一米七五左右,偏瘦,五官轮廓偏深,像是混血,穿着一件男士夹克,黑色牛仔裤,一双深棕的登山鞋,打扮很酷。
男人自称郑刚,本地人,是名医生,来这里是想拍些照片,说着拍了拍身后的相机包。
这个男人倒穿了一身的黑衣,但是这个人走路的姿势很标准,也很阳刚,在她印象中,抢她包的人,跑起来是有些内八的,十分女生的跑法。
辛格问:“十点三十到十点四十,你在哪里?”
郑刚:“在幽谧之森。相机里有我拍的照片,不信你们可以自己看。”
辛宠接过郑刚递过来的相机,翻了翻,里面确实有很多照片,也有“梦幻之海”的,照片很漂亮,拍得十分专业,她翻了翻,翻到最后一张,心头一跳,就将相机递给了辛格。
辛格看了一眼,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那张照片里一片漆黑,一抹黄色的影子在黑暗中奔跑。
辛格问,“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郑刚接过相机,仔细看了看,似乎自己也很困惑,想了半天才恍然道:“可能是停电的时候,我有点惊讶怎么会停电,往门口看,不小心按到了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