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族的规矩也不像卫朝,卫朝男人喝酒时女人不许上桌,而这里却不管那么多。
洛施与李芸安排好之后,也便都坐了下来。
喝着奶酒,吃着羊肉。
沈轩撑得打起了嗝。
一旁的李芸还在不停给他夹肉。
“吃饱了。”沈轩实在是吃不下去了,他说道:“夫人,你做的羊肉太好吃啦!”
洛施脸上带着尊贵的笑意,说道:“公子,要是你喜欢吃,就多吃一些。”
“真的饱了。”沈轩才不会做假,更不会拘谨,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公子,听我爹说,你是卫朝的读书人!你们卫朝的读书人都很厉害,会作诗,会写词。”李芸很是羡慕。
沈轩笑道:“也并不是都如此,你说得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读书人没有那样的才情。”
这才是实话。
出口出章,落笔千言的读书人,本来就不多。
“公子真是谦虚。”李芸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沈轩。
沈轩长的帅气,这也是公认的。
以前他成天读书,不修边幅,现在他又重生了,并且有岳小萍伺候着,所以沈轩从里到外,仿佛真的脱胎换骨了似的。
帅气的不得了。
沈轩也没有太在乎自己的外表。
“郡主过奖了。”沈轩微微一笑,又说道:“今天不是你们郎族的祭天的节日吗?”
“沈公子,这你都知道。”李芸很吃惊的说道:“果然博学多才。”
一旁的李元岚摇头笑了。
知女莫若父。
女儿一向很少夸赞别人,今天对沈轩算是开了先河。
由此可见,女儿也是到了要嫁人的年纪。
“现在外面应该也热闹起来啦!”李芸虽是郎族郡主,可是郎族不是大族,王室与平民之间差别并不大。
不像卫朝皇宫,里九重外九重。
在这里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有时李元岚这个王爷还要亲自去放羊。
除了活泼好动的三公主,其它的公主几乎都没有出过宫。
“走!”
李芸也不顾父母在场,拉起沈轩的手就冲了出去。
“我带你去看我们的祭天节。”
出得帐篷。
外面篝火已经燃起。
巨大的火焰在夜色中舞动。
数百个年轻男女围在火旁,载歌载舞。
朗族的祭天节,其实是年轻人的节日,一般都是没有结婚的男女围在一起。
看到喜欢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会主动搭讪。
“如果是女娃看上了男娃,会献上亲自织的羊毛手绢。”
“男娃看上了女娃,会献上玉石手镯。”
李芸解释道:“当然了,如果没有看中对方,可以拒绝,也不丢人的。”
“我懂了,就是求偶,胆子要大一些。”沈轩听明白了。
“就是这样。”李芸笑的开心。
沈轩打量她,问道:“你的手绢呢?让我看看。”
“我!我没有带,别忘了,我是郡主,才不用给他们献手绢,看上我的男人太多了。”李芸说着,便将一条小辫捏在指间轻轻绕着。
两个人越走越近,燃烧的篝火蔚蔚壮观。
沈轩看到,有人在弹马头琴,有人在吹洞箫,有人在弹筝……各种乐器发出的乐声与舞动的篝火,在夜色中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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