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导航了最近的医院,但那还需要三十分钟左右的路程。
我感觉自己握的不是方向盘,而是林菲菲的命运。
车辆已经快得像箭一样飞出去,但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时间过得缓慢,仿佛每一分钟,都煎熬着我的内心。
到了医院,林菲菲已经昏迷了,我一个人根本弄不动她,好在护士提醒我能去前台租轮椅,
这才避免了我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两名护士和我一起把林菲菲放到轮椅上,我推着她去急诊挂号。
好在今晚急诊人不多,很快就到我们了。
大夫检查一番,让先抽血化验,然后输液。
我跑前跑后,一圈下来腿都快溜细了。
交完费,我推着林菲菲去抽血,护士扎了好几下,血都没抽出来。
她扎的每一下,看着我都心惊肉跳。
正当我准备质疑她技术的时候,小护士摇摇头,开始数落我:
「你这个男朋友当得也太不负责任了,怎么让女朋友喝这么多,我扎半天,血都出不来,都快凝上了。」
我像个孙子似的,听着她数落我。
好不容易抽完血,化验完以后,我又推着林菲菲去输液。
直到输上葡萄糖,我这颗心才算放下来。
精神放松下来以后,我感觉浑身仿佛承载了无尽的疲惫,两条腿像灌了铅似的。
在医院冷色调的灯光下,她苍白的脸颊看起来更加虚弱,她的手无力地垂在床边,手上的一条静脉血管清晰可见,像一条孤独的河流,流淌着她的生命力。
深夜的病房很安静,仿佛只有呼吸声和输液声,我时不时抬头看看输液瓶,生怕错过任何一丝变化。
看着她苍白的脸颊,我心疼得要死,这件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我打算等林菲菲好点了,再和她商量,不行和机构解约,自己单飞。
虽然肯定会麻烦点,但总比和这群衣冠禽兽在一起好。
我从晚上到现在,连口饭都没吃,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但我现在一点吃饭的心情也没有,就靠喝水维持着。
我就这么呆呆地守着她坐了一夜。
她闭着的眼睛,如同一朵疲倦的玫瑰,渐渐在清晨的微光中苏醒过来。
林菲菲缓缓坐起来,但身体略微显得有些僵硬,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竟然在医院,惊讶地看着我,声音气若游丝:
「啊?我怎么来医院了?昨晚我喝多了?」
我松了口气,看着她这张苍白的脸颊,又心疼又生气。
「昨天晚上你都干什么了,你都不记得了是吗?」xь.
林菲菲柳眉微皱,仿佛在努力回忆什么,「我就记得他们不让我走,非得让我把一瓶酒喝光,我一生气拿起来就喝了,但没喝完,后面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会在医院?」
我看了看她苍白的脸色,摇摇头,暂时先将这股怨气咽下。
「算了,回家再说吧!这里不是讲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