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要去那小餐馆,一则是那是熟人,不会被人宰。二则,曹磊想去看看,陶伟会不会在那吃饭。
心有灵犀一点通,在小餐馆,曹磊果然碰到了他最想看到的那个人──陶伟。
陶伟也没想到曹磊会再来这个小餐馆,一时看着曹磊傻了。
曹磊走到了陶伟边上的一张桌子边喊道:“老板,给我来两菜,一瓶酒。”
小餐馆的老板跑过来:“点哪样菜。”
曹磊问:“前天晚天,你给我做了几个菜?”
“两个菜,多了一盘花生米。”老板说。
曹磊这些打工的人,平时喝酒,基本上是一人一份菜的标准。
前天晚上,就曹磊与陶伟两人,所以只点了两个热菜。半途加了一小碟油炸花生米。
曹磊坐过来:“就点那两个热菜,花生米不是我的菜。让别人去吃吧,因为他可能要吃花生米了。”
陶伟一听,身子颤抖了一下。他知道,曹磊那天没有完全地醉,他知道自己推他下水。
听曹磊的口气,他可能会报警的,不然的话,说什么花生米。
在唐国,吃花生米,表示挨枪子的。
想到这,陶伟马上结了帐,走出了小餐馆。
曹磊看着陶伟离开,冷笑一声,他就是要陶伟狗急跳墙。
等到曹磊吃完饭,走出小餐馆时,己经过去了半小时。
一瓶白酒,在陶伟离开后,曹磊让老板换成了一瓶啤酒。在这个时候,保持头脑清醒,是必要的。
果然,当曹磊回宿舍,走到了一处黑暗的角落时,有一个蒙面人向着曹磊扑来。
曹磊马上反应过来,身子向旁边一闪,躲开了那个人的夹击。
“噫!”那个人惊讶了一声。
曹磊听声音,便听出了那人是陶伟。
“陶伟,前天晚上想杀我,将我推下水塘,想淹死我。”曹磊说。
陶伟不承认:“是你自己掉下水塘的。”
曹磊晃了晃手中的手机:“还狡辩!你以为我直的醉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前天请我喝酒,又使劲地灌我的酒,难道我就是傻子,看还不出来。要是看不出来,我还会站在这里?早就下塘做水鬼了。可惜的是,你完全相信我醉了,没防备我用手机拍下了当时的视频。这份视频,我可是准备留给警察叔叔的。”
陶伟一听,脸全黑了。本来他是来害曹磊命的,但是,没想到现在将自己圈了进去。
只要曹磊将这视频往警察局一送,自己最少是十年以上。
陶伟不想坐牢,所以,他要曹磊死。
陶伟从怀中,拿出了一把匕首:“姓曹的,你要是前天死了,还能落一个全尸。今天老子杀了你,就给你分尸了,埋在不同的地方。”
“你这是杀人,难道你不怕法律制裁你?”曹磊问。
“找到我就是法律,找不到我,就是没法。去死吧!”陶伟舞着匕首冲了过来。
曹磊冷静地看着陶伟的表演。
如果换着是前天的曹磊,那么陶伟肯定能得手。要知道,陶伟一米七九的身高,二百三十斤的重量,来pk身高一米七二,体重一百五十斤都不到的曹磊,那是占有绝对的优势。
更有优势的一点是,陶伟曾经跟着一个不入流的师傅,学过一年的功夫。虽说他没有进入不入流初级,但是比普通的常人要强很多。
可是,陶伟没有想到,曹磊就在这两天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