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是很了解恶魔这一物种,但根据李项从宗教书籍得来有限的只是里面来看:凡是恶魔,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混乱,邪恶,扭曲...反正用来形容恶魔的词语就没有正面意义上的形容词。
虽然完全相信那些宗教书籍里面的一面之词得出的结论不是很客观,但是李项接触过和恶魔齐名的魔鬼而那个魔鬼更宗教书籍中形容的非常相近。
而且有没有一个单纯漂亮美好的恶魔妹子来改变一下李项的固有想法,所以对恶魔抱着敌视的态度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等到酒吧关门以后,李项就当起了夜游神,没事尽往那些偏僻昏暗的犄角旮旯里面钻。看看能不能碰到恶魔信徒什么的,好向他们普及一下法律法规和邪教的危害性。
当然,恶魔信徒没碰到几个,流氓混混还遇到了不少。因为李项故意走远了,所以这些混混不像那些被混乱之子关照过的混混一样远离李项。
在他们看来,一个穿的还可以,收拾得看起来整整齐齐的黄种人就是一个移动的钱包。从钱包里面拿钱那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所以他们很自然的心动了。
在付出了数根肋骨和几只手臂的代价以后他们很真诚的跪在地上表示乱拿别人的钱包是不对的。并且纷纷痛哭流涕地表示自己会前往警察局忏悔自己的罪过。
看在他们说的话都是发自肺腑,悔恨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的情况下李项觉得有必要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他打断了他们一人一条腿以后就打了电话报警。
当上夜游神的李项也不是全无收获。比如说这个时候他就站在一间有些粉红气息的门面前面,而在他之前有一个带着一股硫磺味的人进入了这间店面。
进去,还是不进去,这是个问题。特别是对于李项这种优秀的社会精英来说更是这样。是选择为了大义而牺牲小义,投身泥潭之中接受红尘的试炼还是成就自我完美无瑕,放弃这刮骨钢刀的试炼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所以李项再三考虑之后选择了前者。去做!大义面前焉能顾全小我既然能够粉碎恶魔的阴谋那么区区刮骨钢刀就让他刮去吧,我不怕。
进到里面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股浓浓的烈性酒水的味道。然后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大舞台,舞台上面的景象体现出了大美利坚的特别样风情:“大”,“美”,“立”,“尖”。
怎么形容好呢?重点是突出,抓住了李项的眼球,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差点让他忘了自己前来是干什么的,反而升起一股想要消费一波的愿望。
但是,李项强大的自制力帮他控制住了自己他还是忍住了诱惑在人群中找起了他的目标。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
用世俗的眼光来看那会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一身精致的订制西装让他显得优雅得体,脸上始终挂着的淡淡笑意使他看起来充满自信,精致的手表,高档的皮鞋衬托出这个男人的成功。
再加之以欧美人的审美来看这个人是有那么一点小帅的。所以,当他走进这种地方的时候立刻就吸引了一大批人。
一些小偷小摸的人还没有靠近就被声色场所的打手阻止了。这可是一个优质的客户而且很可能发展成长期客户,可不能让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人毁了他的体验。
然后就有经理模样的人来到他的耳边嘀咕了几句,这个男人就随着经理到了二楼的包厢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