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个头爬坐起来,眼睛瞪得老大,“真的吗?”
他们仨其实他最不适合当混混,个头太小,长的又不够凶。
光头和憨厚男也艰难的坐起身,一脸的期待,但又觉得不太可能。
他们做混混的,家人在村里都会被指指点点,如果能做正经事,那家人在村里也能抬得起头。
但这可能呢?
他们刚刚还要打这小姑娘,她咋可能给他们工作?
在几人自我怀疑的心理下,余笙点了点头,“真的,但前提是你们必须忠诚于我!”
小个头狂点头,“只要你能给我工作,按时发工资,我一定听你话的!”
光头和憨厚附和道,“是啊是啊,有工作有工资,做啥都行。”
余笙挑了下眉,“你们能不能吃苦?这工作得在地里日晒雨淋,风吹雨打,每天还得早起去送菜。”
三人猛点头,“当然能,做混混有时候还得被打到没命,这种苦比起来算不了啥!”
余笙这才稍稍放心,“那先说说你们的名字吧。”
小个头举起手,“老板我先说,我叫李狗蛋,李家村的,还没结婚,爹妈都还在。”
余笙听到这名字,嘴角微微抽搐。
农村这里有个说法是,取个贱名孩子好养活。
接着是光头,“我叫王铁炉,王家村的,结过婚,老婆跟人跑了,爹妈也还在。”
憨厚男挠了挠头,“我叫郑大华,七里乡的,孩子今年六岁了,老婆在家带孩子,爹妈在种田。”
“你是七里乡的?”余笙挑了下眉,“我也是七里乡的。”
郑大华惊讶道:“小姑娘你是七里乡哪村的?你在农村住咋能这么白啊?”
“北村大院的余家,”余笙说着,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我的蔬菜基地还没找,你们有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