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文档名字“诛仙”。虽然不能把整本的小说背下来下来,可是里面的情节,杨云霄还是能记个差不多。文笔差点就差点,关键是故事情节吸引人啊!
确定下来之后,杨云霄开始奋笔疾书。
第一卷序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又有天灾**,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yīn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随着键盘的敲击声,杨云霄渐渐进入状态,以前诛仙这本书读了不下七八遍,很多地方都能背下来。尤其是真正写起来的时候,虽然有些地方记忆模糊,但是因为有故事情节顺下来倒也不难写。
杨云霄现在有个特别好的习惯,就是做事做好详细的计划,他对自己提升实力有计划,抄书也有一个计划。
《诛仙》全书120万字左右,每天写2万字以上,大约两个多月就能写完。也幸亏是抄,要是自己写,就杨云霄那水平能写120年都不一定能写完。
在加上自己的工作不忙,上班的时候也可以写一下,一天两万字问题不大,甚至能写的更多。
杨云霄把自己的时间安排满满的,自己每天都有进步,现在他很喜欢这种充实的感觉。
“以后回归到现实世界也不能那么颓废了。”杨云霄暗下决定。
虽然大家都为了生活在奔波,很苦很累,但是只要你想上进总会挤出时间读书锻炼,只要坚持下来,别的不能保证,最起码能改变自己的精气面貌。
“砰!”一声关门的声音,把沉浸在写书乐趣的杨云霄拉回现实。
“妈,你回来了!”杨云霄走出房间一看是林婉莹下班了,不知不觉写了大约四个小时的小说了。
以前看小说上瘾,现在写小说,准确的说是抄小说也上瘾了。现在把诛仙默写一遍竟然有不一样的感受,对整本书的理解更深刻了,更有自己的见解了。
“元宵,怎么回来的这早?今晚想吃什么?”林婉莹把自己的外套和包挂在衣帽架上,换上拖鞋。
“今天请假跟着信哥去看IPSC的比赛了,看完比赛就回家了。”杨云霄没有告诉林婉莹赛场发生的事情,说了自己的老妈肯定担心。既然自己没事,何必再让老妈担忧呢?“妈,今晚我想吃馄饨还有烧鹅。”
“我去做混沌,你去楼下的张记去买烧鹅吧。”说着林婉莹走进厨房。
“好的,妈。我马上就去!”杨云霄换上鞋开门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