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突然闯来四个拆台子的,推翻原来的案审结论,说是荣泰钱庄的人炸的镖局。
而玉玲珑也说,炸的人是荣泰钱庄的人。
可是按照玉玲珑的原话,炸镖局的是她自己。
到底该信谁呢?
“三人成众,我们四个人给她作证,炸镖局的人就是荣泰钱庄。”
“物证呢?”
沈钟拿来装炸药的盒子,从炸药堆里拿出来了一枚铜钱。
随着铜钱公开于众,私制通宝上的四个大字也昭然——“宝光通宝”。
“私制通宝!”有人说到。
“不错,按照大明律法,私制通宝,流通于市,是重罪,最起码也要杀头。而我听说,能铸通宝、印宝钞的钱庄,并无荣泰钱庄。”
“可是如果,现在有个钱庄,他就是造个铜片玩玩,连万历通宝四个字都没有,还不流通,那依照大明律,谁能定他罪呢?”
众人不言,静候沈钟推理。
“所以说,首先这枚铜钱,他不是一般市集上用的铜钱,而是一种特殊的铜片儿。大家看,宝光两个字,能证明什么呢?”
“下城好像有个宝光楼!”有人提到。“我想起来了,那里面很奇怪,不让花真钱,都让把钱换成宝光通宝。走的时候,再把宝光通宝换回万历通宝,不让带出去!”
“几个万历通宝,兑几个宝光通宝?”
“一个换一个!”
“在哪换?”
“门口的荣泰钱庄!”
“善!”
沈钟一个善字,掷地有声!那声音,竟有如惊堂木一拍,拍的所有人猛然醒悟,醍醐灌顶!
眼前明明办好的案子,突然间就扑朔迷离了。
“不对,寺正!”刑部又有人提出异议了。“只凭一枚宝光楼的铜板,不能断定她冤枉,还要证明她是不是没去过宝光楼。”
“好啊,我现在给大家看一样东西!”
沈钟从主事手里拿来一份卷宗,大致给大家读了一遍。这是当初刑部初审时,刑部一名杂官对当场五名证人证言所做的记录。左边字迹草而不乱,是为速记,右侧字体工整,是为抄录。
“我念的这个,是五名证人的证言。我现在要对诸位做出两点疑问:一,五人证言里,没有一句话提到人犯去过宝光楼,你们为什么想当然认为她去过?”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