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火车终于到站了。
三人陆续下了车。
聊过才知道,原来袁相这次来首都就是打算坐飞机返校的。至于那女孩,名叫袁颖,也是大学新生。
李朗一宿没睡,这会眼皮直打架,抱着蛇皮袋都有些恍惚了。
袁相拍了拍他,说道:“有手机吗?固话也成!以后好联系。”
李朗摇了摇头,道:“没有。你有电话吧?我联系你也一样。”
好不容易有个聊的来的,俩人显然都不想断了联系。
“我只有美国的电话。你打很贵的。”袁相无奈的道。
这年头越洋电话简直贵的发指,瞧李朗这打扮,也不像富裕的。
“没事。”李朗摆摆手,“这点钱我还是有的。”
“好吧。”
袁相很快从背包拿出纸笔,刷刷写完递给他:“希望能常联系。”
“会的。”李朗接过来,装到了胸口兜里。
“再见!”
袁相点点头,拉着同样困的半死的堂妹,向着车站外走去。
使劲搓了搓脸,又吃了好几块巧克力,李朗总算清醒了些。抻了抻腰板,向着车站外走去。
站在路边,看着眼前已经有大都市雏形的首都,李朗终于仰头发出了感慨:啊~,美妙的时代,我来了。
沿着路边刚走没几步,嗖的一声,一辆大奔飞驰而过,差点没让李朗英年早逝了。
呸!
李朗心有余悸的呸了口,后背一层冷汗,刚起的雄心壮志顿时全没了。
该死的暴发户,李朗心中咒骂。接着就是一阵恼火,为啥?为啥开车的不是自个呢?
坐在公共汽车上,李朗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还有那快速长起来的高楼大厦,突然有些心急起来。
这个国家发展的太快了。快到一晃眼的功夫,他可能就要错过无数机会。
社会越是发展,信息越透明,挣大钱的门路也越少,这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已经九十年代中期了,这是最好,恐怕也是最后的时代机遇。错过了,也许就得付出数倍的努力才成。
不久,售票员的喊声响起,到站了。
李朗拖着行李下了车。
看着眼前的校门,他脸上终于绽放出了笑容。
这并不是李朗当年的母校,但却熟的不能再熟了。因为,他媳妇当年在这边呢,那时候李朗一周来一趟,能不熟吗。
提着行李,李朗的疲惫一扫而空,脸上都因为兴奋而有些发红。这一刻,所有的重量都微不足道了。
熟门熟路的找到新生接待处,报道完,李朗扛着行李,拿着证明他是本校学生的各种标志,奔向了宿舍。
一路环顾着校园的风景,李朗的眼睛就没闲着过,总是回放着他跟媳妇在这条路走过,在那边聊过,脸上的幸福也越来越重。
李朗夫妻俩是老乡,只是不在一个市。他们能认识也是巧得很,李朗当年跟她高中同学一个专业,因为这层关系,他们三人回家的时候都一块坐火车,这一来二去的,俩人也就认识了。
说来好笑,那年头的人脸皮薄,俩人看对了眼,大学四年却连手都没牵过。李朗也不管别的,只是一星期一趟的往她学校跑,舍不得坐公共汽车,就全凭俩脚板串门。就这么的,他俩愣是憋到了毕业,眼看要工作了,李朗才终于说出了口。
再后来就是结婚生子,一晃几十年。
走了不久,李朗终于收了思绪,到地方了。
跟宿管登记了一下,领了宿舍钥匙,李朗扛着行李上了楼。
爬了三层楼,李朗总算找到了宿舍,门没锁。
脚蹬开门,迎面就看到一个白白净净的大个子在收拾床铺。
那大高个扭过脸,顿时笑容满面:“哎呀,欢迎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