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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一见幼麟始动心

好权之人,自然会视钱财如粪土,好色之人,不爱江山爱美人,要讨好女人,十句甜言蜜语也不如一个名牌包,对这种醉心学术的老学究,什么阿谀奉承,哪怕奉上黄金万两都没用,那只会让他更看不起你,相反,区区几句不值钱的诗词哲理便可让他丢了魂儿。

对症下药,方能无往不胜,这是宋琅两世为人学会的道理,也得亏张清正是个既不好名,也不好利的,否则自己就算想巴结他,可能都没这本事。

一碗茶喝尽,这次换做宋琅来为张清正斟茶了,因为老人已经沉浸在了学术的探讨之中。

张清正一边拍打着膝盖,一边赞叹道:“造境?写境?有我?无我?好!说得真好!这一席话若是传出去,还不知世间又要多出几个文宗?”

宋琅笑得很是谦逊,毕竟这本来也不是他自己想的,窃他人之作为己用可以,可若是因此而沾沾自喜,那就有些不知廉耻了。

“五柳先生当年曾写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句,私以为乃无我之境的典范。虽是诗家之作,却也可借为诠释,不知先生以为如何?”

张清正一手抚须,道:“有人说,词为诗之余。此话虽有踩捧之嫌,倒也不无几分道理。不过这二者本就有相通之处,借诗家之作谈‘境界’,也不无不可,况且陶圣此句,的确值得千古传诵呀。”

宋琅在心里暗自偷笑,张清正此人甚喜那归隐田园的陶渊明,这也是自己打探出来的消息,故而赞美陶渊明远比直接赞美他本人更有用,这下这马屁也算是拍对了地方。

宋琅放下茶碗,装出一副愤慨的样子,道:“我看不然,诗与词,各有千秋,有些景,词写出来才好,有些意,诗道出来才佳,若说词是诗之余,我看有失偏颇!”

看似是在反驳张清正之语,其实是在夸赞,因为若是张清正偏袒诗的形式,那他怎么可能花大力气写个《清风词话》出来,只是夸这样的人需要一定技巧罢了。

若想宦海弄潮,演技,心机,手段,三者缺一不可。

果不其然,此言一出,张清正这脑袋便点个不停,宋琅简直是句句都说到了他心坎上,而且丝毫没有谄谀之嫌,这就是拍马屁最高的境界了。

“四郎啊,可有佳作?”

宋琅对此早有准备,就等着张清正问起来,不过表面上依旧是沉吟了一番,方才赧颜道:“前些日子在家填了半阕,这下半阕尚无思路,若是先生不弃,弟子便厚颜念出了。”

说着,宋琅便站起身来,遥望那院中栽种的波斯菊,一股悲意由内而外地荡漾开来。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一共十八个字,若是让现代人念起来,顶多不过两息就念完了,可宋琅却是唱出来的,讲究的是韵律格调,抑扬顿挫,张清正在一旁甚至听得打起了节拍,足足过了十多息,老人才回过神来,脸上却尤有意犹未尽之色。

“好啊,好啊!真情实感,跃然于前,情景交融,难分彼此,此非你所言‘有境界者自成高格’乎?依老夫看,光这半阕,便足以流传于世啦!”

好似老饕遇见了珍馐,酒鬼闻见了佳酿,哪怕是这寡淡的茶水,老人也独自咂摸出了酒滋味。

无怪老人如此不吝赞美之词,实在是因为宋琅所窃之人的来头太大。

这首《相见欢》可是李后主的名作之一,而李煜此人光是国破前的水平便已可列足历代名家,归附宋朝后所作更是堪称神品,曾有人将词作分为豪放与婉约两派,若豪放至高为东坡与稼轩,那么婉约派就当属此人为尊,料想千年以来,多少词人,可能得此殊荣的又有几个,他的名作,自然由不得张清正不叹服。

不过,宋琅也不是随随便便摘取名家诗作化为己用,这半阙亦是感伤于梅伯的离世,加之近来大雨还寒,恰似当初在崇文馆那一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合乎情景,故而就连张清正这样的大家也不会觉得此乃宋琅盗用他人之作。

张清正听懂了其中的意思,却不好多说什么,也不知该如何劝慰,恰在此时,一个温润如玉,教人一听便心生好感的男子嗓音突然在亭外响起。

“好诗,就是多了些脂粉气。”

宋琅一扭头,就见一身穿天蓝色长衫,以一根普通玉簪束发,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干干净净正如碧海晴空一般的男子正站在亭子口,笑望着自己。

其人身长八尺,若论相貌,可称得上是龙章凤姿,天质自然,最出彩的,当属那一双慈眼,稍一低眉,便为其平添了几分悲悯忧郁的气质。

宋琅几乎是一瞧见他,便情不自禁地生出一丝好感来,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世上总有一些人是无论他做什么,你都会讨厌他一样,与之相对的,也总会有一些人,哪怕只是第一次见,也不免会对其生出几分亲近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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