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精克拉克带着惊恐哭腔的讲诉中,詹森原本面带微笑的脸也慢慢沉了下来,他跟马歇尔对视一眼,知道事情大条了。
“我去给老师打电话。”詹森说着跑了出去。
冯宇过来的时候,地精克拉克的神色中虽然还带着恐惧,可情绪已经稳定了一些。
“老师,他就是警戒三号在大沙漠边缘救回的地精克拉克,他的商队是最早来咱们香蒲城的商队之一,不过据他说,那个商队除他之外的地精已经全死了。”
推开门,冯宇发现了正在喝粥的地精克拉克。
从粥碗里抬起头的克拉克看见冯宇,刚想打招呼,却被一个饱嗝抢先了。
“额……达伦大人。”
“我记得你,你的老板是摩根兄弟俩,最早来我们香蒲城营地的地精商队,对吗?”
“您说的没错,我是摩根兄弟两个的商队中的地精,是哥哥佩特·摩根商队中的,您还记得我?”
“当然,你们可是第一支来香蒲城的商队,我怎么可能忘记呢?摩根兄弟……都没了?”
克拉克吃饱喝足,又有了哭的力气,听冯宇问到伤心处,眼泪又落了下来。
“虽然我没看到,可应该是都死了。”
“能跟我详细的讲讲么?”
沙漠中的黄金帝国是不缺盐的,那里为数不多的矿脉中最多的,就是金矿和盐矿。
香蒲城没崛起之前,地精商队之所以去那里,就是为了那里的食盐和黄金,他们用矮人的铁器和人类的蔗糖、精灵的艺术品到黄金帝国去换取食盐和黄金。
沙漠人类虽然民风彪悍,可素来诚实守信,虽然要跨过没有补给的大荒原和沙漠,可地精们还是愿意到那片虽然不大,却很富庶的地方做生意。
而跑北部航线的摩根两兄弟的商队,就是这条航线上的常客。
自打香蒲城推出了廉价的优质食盐,地精们就不再去那里买盐了,跑那条线路也少了。
因为香蒲城的货物都很畅销,装满飞艇飞到人类的城市就会被抢购一空,钱赚得稳定快速,沙漠中的黄金帝国就很少有地精商队去了。
很少去,不代表不会去,沙漠中的黄金帝国因为依靠一条大河两岸生活,周围都是沙漠,绿地很少,所以人口不多,只有一个国家,在沙漠中自诩为帝国,过得优哉游哉。
而他们的皇都黄金城,也因为周围盛产金矿而十分富庶。
地精们就盯上了那里,因为随着香蒲城工业实力的崛起,他们有了更好的能换到黄金的东西。
不管是瓷器、玻璃杯还是小五金、女性日化产品,在沙漠的黄金帝国都是独一无二的奢侈品。
因为沙漠帝国人口稀少,除了零散的沿河而居的人,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黄金城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