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的兄弟,沈亦凤的厨艺他是知根知底的,早在他离家出走之前,沈亦凤便开始钻研厨艺,那份努力劲儿,要是用在事业上,一个亿真的便只是一个小目标而已。
可他偏偏对做饭情有独钟,厨房虐他千百遍,他待厨房如初恋,他将胸中那一番热情,化作火焰,燃烧了厨房一遍又一遍。
那时候,沈亦凤硬是跟入了魔一样,每天都钻在厨房里琢磨,沈星海骂他,他不听,把自己反锁在厨房倒腾,倒腾失了火,差点跟厨房殉了情。王雪梅劝他,他也不听,整天逼着家里人试试他的新菜式,直到看见自己的亲妈被自己的得意之作毒得进了医院,他才肯消停,渐渐认命。
他天生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哥,跟厨房叫什么劲呢,有必要吗?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青葱往事早已消失在他记忆的长河之中。有些记忆消失了,有些记忆却以错误的形式留在了脑海之中。比如,这一次,他是抱着极大的信心为嫂子“洗手做羹汤”,因为在他的记忆里,他曾经热爱并钻研过厨艺,虽然好多年没做过饭了,但他认为自己宝刀未老,随便做个早餐那是绰绰有余。
站在案板前的时候,一切都很熟练,他感到游刃有余,三两下就大功告成。
嫂子吃三明治时的表情,分明写着满意。
吃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抱着垃圾桶呸呸呸呢?
奥尔良鸡腿排还得加热?真是闻所未闻。
哼,矫情。
他小凤哥的厨艺不容置疑,质疑就是矫情,嫂子一定又在演戏,想要公报私仇。她爱在同样的地方摔倒两次,那是她的事,他这次绝不奉陪。沈亦凤十分嫌弃地瞥了周明璐一眼,气鼓鼓地拿起自己的那份三明治,自顾自吃了起来。
要你装,我就要看看多难吃,会不会吐!
哼!
他撇开三明治的上下两层,单独将鸡腿排那一层拎了出来,张大了嘴,一口咬了一半下去,恶狠狠地盯着周明璐的背影。
周明璐正依偎在沈亦琛怀里,一口一口吃着大佬耐心投喂的葡萄,整个人重新活了过来。
“应该是低血糖。”,沈亦琛一边剥着葡萄,一边冷静分析道,“你早上没吃早餐,加上刚刚蹲下起身的时候太急了,所以才眼前一黑。别怕,以后多补补,问题不大。”
听大佬这么一分析,周明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跟眼冒金星、四肢无力、浑身发麻、冷汗直冒这些感觉比起来,低血糖听起来一点也不可怕,甚至有些可爱。
她又吃了一颗葡萄,心情逐渐愉悦了起来,她怕死,得多吃点,补身体。她嫌大佬动作太慢,将葡萄夺过来自己剥,一颗给自己,一颗喂大佬。
噗!
正当两人互喂葡萄,你侬我侬,浓情蜜意之时,传来了十分煞风景的声音。
“卧槽,好恶心啊,呜呜呜。”,嘴里血腥味浓郁,沈亦凤恶心得想吐,他张着嘴不敢合拢,生怕一合拢便给了那鸡腥味在口腔里肆虐的可乘之机。
好难过,而这难过竟是他自己造成的,他感到莫大的耻辱,捂着脸羞愤地冲出了餐厅,直奔盥洗室而去。
“噗……”
餐厅里的两人对视了一眼,默契地大笑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