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钦勉强找回一点神智,刚松了一点劲,手里的人就又瞎扑腾起来,边扑腾边朝着沈钦的耳朵尖叫,一边叫还一边大声逼逼地骂他。
叫得沈钦浑身戾气退散,直接从失控的状态里被叫清醒了,重新脚踏实地,理智回了人间。
……
再醒来的时候,沈钦不知道自己被挪到了个什么地方,身上扔了件兔毛斗篷。
他浑身的血泥,身上盖着的大红色斗篷清香干燥,旁边还还躺着只睡得噗噗打呼的大黑狗。
沈钦伸出脚直接把狗踢开,狗子在睡觉的时候突然被踹飞了,睁开眼睛还有点懵逼,反应过来之后要来咬沈钦,却被一个声音叫住:“小乖乖,别闹。”
话音刚落,门口晃进来一片明艳的衣角,沈钦看清她的脸后,才知道自己翻进了谁家的院子。
他进了殿阁大学士的府。
面前这是大学士那个老头最疼爱的嫡孙女,叫什么……书幼安来着。
如果刚刚失手杀了她,那他确实就惹上了不小的麻烦,殿阁大学士最疼的就是这个小孙女,如果沈钦真的把她杀了,保不齐殿阁大学士那个老头会不会发疯。
沈钦之所以记得书吟,是因为有一次在荣国的宫宴上,一群长舌妇凑在一起,谈论着为自家适龄的儿子相看婚娶人家,书家这位唯一的嫡女便是被提及次数最多的一个。
有诰命夫人道:“书大人家也不知是造了什么孽,书家的男儿个个都是顶好的儿郎,偏偏得了个书幼安这样的孙女。”
“要说书家的门第那便是做太子妃也配得的,原来我见过,那书幼安也是个美人坯子,小时候还端庄娴静,在琴棋书画上颇有天赋,及笄后却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跟换了个人似的。”贵妇人掩口轻笑,神色里都是鄙夷,“上次在赏花大会上弹琴,直接把琴弦给弹断了。”
“可不是吗,那书吟还天天往茶馆跑,跟些市井平民一起喝茶听书,也不注意自己的身份。”
“听说那书幼安最爱去茶馆听书,在听到好笑的桥段时还会爆发出鹅一样的笑声,可是真的?”
“何止,书幼安还养了只半人高的恶犬,据说要是有谁惹得她不快了,她就放那大黑狗追着人咬,我的天爷,哪里有半点官家小姐的样子!反正我是不会让我儿娶这种女子的。”
“谁娶谁倒霉。”
“谁娶谁完蛋。”
沈钦捏着酒杯坐在席上,听着诰命夫人们达成娶谁也不能娶书幼安的一致共识,觉得这人倒是有点意思,就是这名字着实让他厌恶。幼安,幼时安康,这种字眼只是听着就让人觉得刺耳。
沈钦回神,他看着面前的人,冬日天冷,书幼安穿了件荷叶青的兔毛比甲,长衫的袖子用襻膊撸了起来,下身的马面裙裙角上全是还未干透的雪水泥水,少女蹲下挠了挠大狗的脖子安抚它,又走过来将一堆药放在沈钦面前,道:“我也不知道这些粉粉啊药水啊都是治什么的,但都是宫里的御药,你自己看看哪些能用——嗨呀,不好意思,这罐是我的脂粉。”
少女讪讪地从里面拿走一罐藏进怀里,沈钦看了眼地上摆的一堆牛头不对马嘴的药,沉默不言。
见他不动,书幼安就拍了拍裙角,盘腿在沈钦面前坐下,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撸怀里的狗子,好奇道:“你是杀手吗?”
沈钦看了她一眼。
书吟以为是沈钦默认了,便语重心长道:“这位小哥,既然你莫名其妙掐我我脖子我不计前嫌救了你,那还是你听我一句劝,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命更重要,你知道杀手这是一个妈见打的职业吗?——我的意思是,你干这一行,你娘知道了会很难过的。”
“为什么救我?”
为什么救你?一般来说,这种身受重伤从天而降的都是什么重要NPC,是有点背景在身上的,救了的话对以后走剧情的帮助大大的有。
小说里这种套路很多的。
书吟要拜倒在自己的机智下了。
“救你就救你,难道还要挑日子吗。”书吟道,“我这个人,胆子小,你要是在我院子里冻死了,我晚上会做噩梦的。”
“不要随随便便就打打杀杀的,尊重生命懂不懂。”书吟苦口婆心地劝到,“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活着不快乐吗?”
书吟撑着下巴,看了眼沈钦藏在阴影处,一直摸着匕首的手:“大冬天的还要拿着刀,你手不冷吗?都冻红了。”
……
沈钦一动不动地端着瓷碗,里面盛着的银耳羹不断地往冰凉的手指上传递温度。
冬天握着刀,手确实是冷的。
但沈钦以前从来没想过,这种无关紧要又无聊的事情,也只有她才会莫名其妙地去注意。
【叮——男主对您的好感度增加了,目前攻略进度,25%】
书吟刚进家门,就听到了系统传来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