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冬雨家住的那间二十平米的小土屋,是他母亲单位给职工盖的家属房。
那间屋,是在一排土屋靠中间的位置。那排土房紧挨着钱冬雨母亲正在工作的那个工厂的后墙。里面住着的,全是绿原县地毯厂的职工。
那排土房,每家一间,共八间,住了八户人家。
能分到这一间住房,还是因为钱冬雨的母亲在单位整整工作了十五年,并当上了单位的车间主任才享受到的福利。
十五年间,钱冬雨的母亲为厂里一共带出了二十一位技艺高超的徒工。这些徒工里,有三个男的,十八个女的。那十八个女的里,有三个长得特别漂亮。
这三个容貌出众的女徒弟,后来都陆续离开了工厂。
最先离开的那个,叫陈玉兰。当时,大家都叫她小陈。小陈离开的原因是,她嫁的那个副营长要转业回湖北老家去,她也要跟着走。
小陈长得小巧玲珑,是在她刚刚出徒三个月时结的婚。
那时,绿原县有一个团的驻军,部队驻扎在离县城六十多里路的一个山角下,这个团的营级干部都有随军家属,没有的也可以找。小陈的丈夫,就是在升了副营长以后,找的小陈。
这个团的家属大院儿,盖在绿原县地毯厂的旁边儿。那些随军家属,有很多都被安置在绿原县的工厂里上班。绿原县地毯厂也安置了不少。其中,有四个,还是钱冬雨母亲的徒弟。
小陈和那个副营长。就是钱冬雨母亲的一个军人家属徒弟给牵的线搭的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