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天保体会到了“只求一死”的滋味儿。
浑身说不清的难受……不光是身体难受,心里也是一片绝望,那种身心共同的煎熬,让人万念俱灰。
被横放在马背上,肚子差点就给颠烂了。
谭天保心道:我快死了吧,我快死了吧……
也不知道驰了多长时间,马匹停下来,谭天保被揪着扔下马背,“咕咚”一声跌坐到地上。他的身子就象一片破布,提来扔去。这种“不被当人看”的感觉更加让人生不如死。
“起来,起来,”一名官军踢他的屁股,“去回答孙大人的问话。”
谭天保一愣,孙大人……
他本来已经麻木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名字:孙传庭。
原来是他。
这孙传庭的官职是陕西巡抚,这次几路大军围剿高迎祥等义军,他是其中之一,说起孙传庭来,有些事很令人感兴趣。
他本是个有才学的人,中过进士,当过县令,后来去辞官不作了,把县令的大印挂在县衙上,两手一背,潇潇洒洒辞官而去回乡务农。
县官儿不要了,当个农民。
为什么?因为不满魏忠贤专权。
彼时阉党魏忠贤把持朝政,为祸一时,忠臣尽遭陷害,小人为所欲为,整个国家给弄得乱七八糟。您想啊,太监们无法无天胡作非为,那还能好吗?
孙传庭气不过,干脆不干了。这人是个非常耿直而刚烈的性子。
后来崇祯皇帝登上皇位,魏忠贤的势力也倒了,他想起这个耿直辞官的孙传庭来,就重新启用,任命他当吏部郎中。
孙传庭本是个人才,文武兼备(没才学的人永远不会有辞官不做的勇气),处理政务井井有条,获得崇祯信任,职务一路升迁,直升到陕西巡抚。
巡抚是文官,不带部队,但孙传庭是个志气很大的人,他下命在境内招募乡勇,合并民团,组织了一只自己属下的队伍,起名为“秦军”。
他亲自训练,亲自编队……把这只秦军训练得顽强善战。比起其它官军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就叫本事。
实事求是地说,孙传庭在明朝官吏里边,是出类拔萃的一个,拿这回围剿高迎祥来说吧,他高瞻远瞩,掐指一算——黑水峪里有财喜,于是把自己的部队埋伏在这一片山里,果然,一下就把高迎祥给击溃了。
而且还把高迎祥给生擒。
那么多官军队伍,那么多名将,如洪承畴、左良玉、朱大典……二三十万大军,大家一起合围追剿,却让一个文官孙传庭,率领着由乡勇组建的“秦军”大获成功,杀败了高迎祥,并且捉住最高将领。
这不是巧合,是实实在在的真本事。
……
谭天保抬起头来。
他打量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孙大人”。
这人身穿一身灰布长袍,文士打扮,并没象其它军官或士兵一样身着盔甲,看模样就是个文人。
往脸上看,方脸膛,浓眉毛,长得颇为周正而威严,尤其是那一双眼睛,迥然放光,一看就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
孙传庭长得一表人才。
按照古代标准,算得上是个美男子。
再看谭天保……那可惨了,蓬头垢面,一脸尘泥血迹,身上的袍子破碎不堪,血泥斑斑,肮脏猥琐,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