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任何事上都爱打赌。
革里眼气哼哼地说:“赌什么?”
“赌张献忠会不会过来宰了你呀。我当见证人,若是八大王宰了你,算谭天保赢。若是八大王放过你,我宰了谭天保。”
谭天保伸手一拍面前的石凳,大声说:“好,我赌了。”
“痛快。”混十万一挑大姆指。
但是革里眼的眼里放出浑浊而蛮横的贼光。
他气哼哼地抽抽小鼻子,“放屁……你少来这套,我凭什么跟你赌?你宰不宰谭天保,老子又有什么便宜可占?贺一龙从小不是吓大的,八大王也好,狗屁御史也好,都他娘的给我一边凉快着去……”
谭天保有些奇怪,土匪勇悍,并不新鲜,但是革里眼真惹得起八大王张献忠?
转念一想,明白了。
他并非不惧张献忠,而是这人天生的鼠目寸光,好不容易抢个漂亮女人,不舍得撒手,很简单的帐,到了这种人脑子里也算不明白。
对这样的家伙,不能以常理度之。
他的浑蛋程度,往往是你想象不到的。
“贺老兄,”谭天保说道:“既然你不愿意赌,那么,我跟你做一桩买卖。”
“什么?”
“你把这个女人卖给我。”
革里眼眨瞅小鼠眼。这种“眼前利益”,更能激起他的欲望。用疑惑地目光瞅着谭天保。
谭天保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只小银鞭来。
银鞭是打造成鞭形的银锭,一锭十两。
十两——这是个很诱人的价钱,在明朝,普通民间其实很少看见金和银,都是用铜钱或是“大明宝钞”。
这只小银鞭还是当初宋典收买谭天保诬陷卢象升的时候得来的。属于皇家制品,精致漂亮,闪闪放光。
革里眼一把就将银鞭给抢过去。
小眼睛里烁烁放光。
可以想象——他和手下的土匪们,如今是落魄无着,饿得都要死了,这条小银鞭具有多强的诱惑力。
“成交。”
革里眼非常痛快。
一条小银鞭,很轻易地就打败了他“娶压寨夫人”的欲望,这倒是令谭天保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还要费几句口舌哩。
事实证明想多了。
跟这种鼠目寸光的人打交道,困难起来——比登天还难。顺利起来——比放个屁还容易。
混十万却有些兴味索然,“哼,没劲,你们俩赌一局多好,看看谁输谁赢,才有意味儿。”
谭天保心里骂道:“放你娘的屁,赌一局——我们俩不管谁输,都得死一个,你看着有意味儿,别人就该死么?”
他知道此时再也不能继续呆在山洞里了。
夜长梦多,赶紧趁机溜掉是正经。
“贺老兄,张老兄,既然成交,那我就不打扰了,山不转水转,咱们后会有期。”
混十万道:“干吗,你想单溜?不要哇,咱们还是搭伴走,大家一起还热闹。”
谭天保笑道:“不敢,我怕贺老兄一后悔,我的买卖黄了。您是赌场行家,知道落槌为定的道理,谭某若有机缘,再与二位盘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