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隐没在山后,阴影笼罩了山谷。一些小动物在水潭边饮水,它们的头一起一落,如同自动弹奏的钢琴键,它们注意到罗杰在看它们,便摆动着尾巴迅速地跑开了。
如护林员所言,才入夜,罗杰灵敏的耳朵就告诉他,有客人来了。但是罗杰猜不出是谁,他只能凝神等待对方的现身。
一处草丛的非自然抖动暴露了来客的踪迹,一个棕红色不到一米的纤长身影让大伙儿都松了口气。罗杰猜出是谁了,老爹的亲戚,一只赤狐。
护林员弯弓上箭,罗杰知道他想强留客人,他的热情溢于言表。对面那个尖吻细鼻的家伙是个很有礼貌的客人,它带着礼物而来,一身长长的针毛连带着蓬松的尾巴,这可是上好的皮子。
然而如果猎狐是这么简单的事,世人怎么会津津乐道乐此不疲。这个“聪明和狡猾”的象征很快就明白了处境,它扭头就走,走得毫不犹豫。只见它大尾巴一甩,如同忍者扔了烟雾弹,罗杰的眼睛明明白白告诉他狐狸是往右走的,而他的耳朵确确实实告诉他狐狸往左走了。罗杰迷糊了片刻,然后不管是眼睛还是耳朵都找不到狐狸了。
过了一阵,来了今夜的第二个客人,一头亚平宁棕熊。这家伙毫不掩饰,就这么直直的,施施然走过来。壮硕的身材看上去有些憨厚,毛茸茸的棕色毛皮让人觉得可爱。
棕熊一直走到营地边,被几个相邻不远的火堆阻挡。它犹豫着不敢靠近火堆,又不舍得离开。它有些生气,对着营地低吼。
罗杰觉得换成自己也会生气,血腥味就是请帖,如果有人发了请帖却又不让客人进门,客人当然会生气。
护林员早已搭箭瞄准,但是男爵阻止了他。
“让我来,”他抽出了剑,又从马上取下盾牌,“好久没活动活动了,这个对手值得一战。”
罗杰觉得男爵又白痴又中二,但这不妨碍他兴致勃勃得观战。
男爵走出了火堆的掩护,直面棕熊。熊有了抱怨的对象,它猛地立起,高达2米的个头很有威慑力。罗杰觉得虽然比安条克的堂兄差点,但也很厉害了。
然而男爵并不慌张,他举起盾,剑藏于后,缓步靠近。熊张开双臂,吼叫着,气势十足,但在罗杰的眼里,它露出了整个柔软的肚子,这是一个破绽,罗杰觉得只要一个突刺,就可以把熊扎穿。但是男爵偏偏不紧不慢,缓缓绕到熊的右面。
于是那熊猛地收缩,双掌拍在身前地上。然后它转着身子,试图直面男爵。但是男爵一直在绕,虽然不快却不停。熊耐不住性子,它扑了上去。男爵只是快了两步,就闪过了,手中剑一挥,在熊皮上开了个口子。熊痛得叫了一声,再转过身时,它已经两眼发红了。
熊不再停顿,猛扑猛打,两掌轮番扇着,间或一个撕咬。男爵脚步不乱,或退或让,总是能险险避过,有时乘着熊前力已尽后力不接,就是一个盾击或是突刺,把熊打得嗷嗷直叫,鲜血淋漓。但是他绝不贪心,一击就退。
在罗杰眼里,男爵身形潇洒,宛如最优秀的斗牛士,牢牢掌控着场上的局势,对手再愤怒也无济于事。
意外发生了。